1.優化營商環境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完善治理體系和提高治理效率的需要。
必須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市場與社會的關系。要在關鍵基礎性、重大改革上取得突破和創新,解放、創造和保護先進生產力,著力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以高水平開放推進深層次市場化改革。
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優勝劣汰”的要求。這是構建良好市場經濟體制、體現制度優勢、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增強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率的迫切需要。
2.優化營商環境是政府精準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不斷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
優化營商環境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優化營商環境當然對招商引資和GDP增長有幫助,但優化營商環境不僅僅是為了招商引資,更是為了GDP增長。而是要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在穩定經濟基本盤的前提下,不斷提高經濟增長質量,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優化營商環境的主體是政府,政府自身需要精準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更好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壹方面,市場起決定性作用,取決於政府放權、減權、讓利的程度。這是壹場政府向內地下放市場、松綁企業、方便群眾的自我革命。
另壹方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也是政府的責任,應該從事前審批型政府、經濟發展的競爭者轉變為服務型政府。這也是政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率、增加公共服務供給的“大考”。
3.優化營商環境是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維護國家產業和經濟安全、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需要。
要形成以國內大流通為主體、國內國際雙流通相互促進的發展新格局,培育新形勢下我國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的新優勢,必須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的安全穩定,提高競爭力。
現在已經出現了這方面的不利情況。壹些產業鏈供應鏈斷裂、脫鉤,壹些外企、民企走了,低端行業、企業死了,高端行業、企業卻進不去。應對這些問題和困難,壹方面要創新“躺薪嘗膽”的形式,解決“卡脖子”的問題,實現自控和真正的本土化;
另壹方面,要增強其對外資的吸引力和對現有外資企業的粘性,使其不願意離開中國。這兩方面都取決於我們能否創造出世界上最好的商業環境。良好的商業環境可以抵禦不穩定和不確定的世界。
優化營商環境的建議:
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是中國進壹步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高質量發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總書記多次對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出重要要求。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以市場化和法治化為基礎,不斷優化國際營商環境。良好的商業環境是生產力和競爭力。
中國經濟已經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在經歷質量、效益、動力的變革。勞動力、土地等傳統生產要素的比較優勢正在逐漸弱化,制度供給成為重要的核心競爭力。
構建以國內大周期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周期相互促進的發展新格局,還需要繼續改善營商環境,不斷增強中國經濟的吸引力、創造力和競爭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安全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