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繼承轉移財產的過程:
所需材料:
(壹)辦理房產證轉移手續,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註銷被繼承人戶籍,領取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去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不動產的繼承有兩種:壹種是遺囑繼承,壹種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需提供該房屋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戶口簿或其他能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關系的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需繼承人身份證明:遺囑繼承權公證需提交的其他材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遺囑必須公證,其他形式的遺囑因其真實性無法確定暫不采用)。
(三)申請房屋轉移登記的,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遺贈接受公證證明(原件)或者契稅完稅證明(原件)。
(四)遺贈不同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需要納稅。
轉讓所需的費用:
(1)公證費:房價的2%,
(2)鑒定費:房款的0.5%。
(3)印花稅:評估房價的0.05%。
(4)土地增值稅:65438+房價的0%。
(5)財產登記費:65,438+000.00元備註:老人去世後,子女只能通過繼承的方式轉移財產。理論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但是最好盡快做。過戶後,五年內賣房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第五條國務院稅務機關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管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