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備案通知書的內容:
XXX有限公司
清算備案通知
由於股東之間的分歧,公司已經無法運營。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決定解散公司,並成立清算組,依法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同時,清算組負責人和清算組成員的姓名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清算組負責人:
清算組成員:
XX,XX,XX,XX
擴展數據
公司清算程序
1.解散公司的決議由公司股東會作出,並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股東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後05日成立清算組。自清算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和銀行。
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清算指南》、《清算報告書寫格式》、《清算備案申請書》等表格,供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報刊上發布清算公告。
首先,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壹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認可債權後,應當將認可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最後,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當包括企業名稱和地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期限、清算組組成、通訊地址以及其他應當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5.在清算開始日準備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六、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七、清算公告發布後三個月內,清算結束時制作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八、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間的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賬冊,並提交股東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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