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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稅法與稅務會計的問題。

銷項稅額=100000*17%+(11700+2340)/(1+17%)*17%+100000*(1+10%)*17%-35100/1.17*17%+40000*17%= 39440元

進項稅額=34000+20000*13%+1000*7%-20000*17%=33270

銷售抵扣過進項的固定資產按適用稅率征稅,計入銷項稅額,銷售沒有抵扣過進項的固定資產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直接計入未交增值稅

所以銷售2003年的固定資產應納增值稅=20800/(1+4%)*2%=400元

所以本月應交增值稅=39440-33270+400=6570元

分錄如下,

1、借:原材料 200000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0

貸:銀行存款 234000

2、借:銀行存款 35100(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紅字)

3、借:應收賬款 128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8700

4、借:其他應付款 2340

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

5、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128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87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00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0

6.借:銀行存款 208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0400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400

借:銀行存款 468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4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

7、借:原材料 1833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670

貸:銀行存款 21000

8、借:在建工程 234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400

原材料 20000

9、借:應交稅費-已交增值稅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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