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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壹個體戶因賣5斤芹菜被罰6.6萬。如何看待這樣的執法?

對於這樣的執法力度,個人覺得處罰過重。在市場管理過程中,處罰不是目的。所有處罰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規範市場經營,讓商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積極改正。處罰過重會讓商家難以承擔損失,也會讓執法的目的受到質疑,有損公信力和形象。

陜西榆林壹個體戶因銷售5公斤不合格芹菜,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6.6萬元。這樣的事情引發了眾多網友的熱議,也引起了各部門的關註。大家壹致認為這個處罰太重了,涉案貨物也就值幾十塊錢,卻被罰款這麽多,難免讓人懷疑處罰的初衷和目的。關於這種執法情況,個人有以下兩種看法。

這個懲罰太嚴厲了,雖然效果不錯,抱怨也很大。了解此事後,同意網友的說法,只涉及價值幾十元的芹菜,罰款6.6萬元。被處罰的商戶不知道要賣多少噸芹菜才能把這個罰款賺回來。

這樣的處罰會讓所有的經營者膽戰心驚,害怕自己賣的商品,也會因為同樣的情況受到處罰。這樣就有可能某壹種商品被商家拒收,最後損失的是所有的人。重罰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但也容易帶來抱怨和負面影響,讓執法者如坐針氈。

執法也需要人性化,警示教育是關鍵。在普通人看來,無論哪個行業,作為執法者,我們既需要公正執法,也需要人性化執法。我們贊同對那些無良商家重罰,這些商家僥幸屢屢被抓。對於那些初犯,對商家不感興趣的,應該以教育警告為主,不應該下這麽重的處罰。

在執法過程中,如果能衡量實際情況,做出最合理的處罰決定,壹定能贏得民心,讓商家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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