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員工請了整月事假,當月沒有工資的情況下單位怎麽交社保?

員工請了整月事假,當月沒有工資的情況下單位怎麽交社保?

員工請了整月的事假,當月沒有工資,單位怎麽繳納社保?大部分人都有請事假的經歷,這個問題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也很常見。實際上:只要妳弄清楚國家關於事假、社保的相關規定,靈活運用,就不會出問題了。 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妳有所幫助!

壹、為什麽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計算事假工資?

導致不明白事假工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點:

1. 公司負責薪酬計算的工作人員不懂政策。

2. 公司薪酬計算的工作人員沒有給職工講清楚。

3. 職工自己沒有聽明白。

實際上:主要問題還是出在了負責薪酬計算的工作人員身上。其實:關於事假工資和社保繳納等問題,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和指導意見,但有些公司的人事工作人員由於不懂政策,僅憑個人喜好辦事,才會造成這樣的問題。從而導致很多請事假的員工也經常摸不著頭腦,壹是不知道人事是怎麽扣減的工資,二是擔心公司會不會給停繳社保。

二、如何計算事假工資,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首先,要搞清楚什麽是事假: 事假就是因個人原因請的假,壹般以私事休假為主。

2.然後,要搞清楚事假的特點: 事假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屬於無薪假。因為請事假的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所以公司在職工事假期間,停發對應休假天數的薪酬類工資。

3.最後,要搞清楚事假工資的限制條件:主要有兩個限制條件。

(1)事假期間,只要沒有出現解除(中止)勞動關系或者辦理中止社保手續,事假期間的社保費用是必須要繳納的。公司要正常繳納統籌部分的社保費用,同時要在職工的應發工資中,為職工代扣代繳社保。

(2)事假期間,公司應正常扣減對應休假天數的工資。如果非全月事假,壹般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超出部分遞延至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如果是全月事假,則至少要保證應發工資足夠支付個人社保費用。

事假工資計算標準:應發工資=月工資 當月實際計薪天數 (當月實際出勤天數+當月法定節假日)

1.全月事假,即實際出勤天數為0天,應發工資=社保公積金等費用,實發工資可以為0元。公司要確保應發工資滿足代扣代繳的社保費用,否則就會造成個人社保費用斷繳。

2.如果該職工家庭平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那麽,還應確保實發工資不低於當地的低保,以保障職工的正常生活。這部分費用先由企業墊付,待職工上班以後,在後續工資發放月份進行扣減。

總之,無論怎麽計算,職工社保是壹定要繳納的。

三、事假工資扣的太多,怎麽辦?

1.用加班天數來抵消事假天數。這是比較簡單、性價比最高的抵消方式。

2.用帶薪休假天數來抵消事假天數。因為帶薪休假有工作年限要求,最少5天,最多15天,並不是所有的事假都可以用帶薪年假抵消。

3.如果同時符合事假和病假要求,壹定要優先休病假,後休事假。病假工資壹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而事假是沒有。

寫在最後:

1.實際上:全月事假,當月應該有應發工資,可以沒有實發工資。社保中的企業統籌部分,企業應正常繳納;個人部分,應先由企業先墊付,代扣代繳個人部分,然後遞延至以後月份,從個人的應發工資中進行扣減。

2.企業的薪酬管理工作人員應該搞清楚事假和社保有關政策,不能在涉及職工和公司問題上拍腦門,隨意計算事假工資。如果不繳納社保費用,不但給個人造成斷繳,還會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有的單位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強制安排職工上班,壹旦請假,扣除三倍工資。對此,妳怎麽看?

何南回答

妳好

不知道妳是問單位該怎麽辦還是員工該怎麽辦?

簡單回答吧。

每月社保局都會從單位的基本賬戶中扣除單位申報社保名單中人員的社保,這個跟單位員工是不是在單位有沒有工資沒關系,甚至跟在不在職都沒關系。

我們平時員工應承擔的社保金額是單位人資計算後自行扣除的,換句話說扣不扣人家社保局不管的。

所以,如果妳是單位,妳們的員工如果請假壹月沒有薪水,則在他回到崗位後,在第二個月累計扣除就行了。

如果妳是個人,那妳也要做好回崗位後被扣兩次社保個人應承擔部分的準備。

最後提醒:如果單位註銷或者合並,壹部分人離開公司了,壹定要去社保局註銷單位社保帳號或解綁社保扣費,否則社保系統會持續的扣下去,不管妳單位是否存續。

筆者遇到的壹個例子:某地產代理機構解散,其董事長去別的集團做項目總經理去了,某壹日忽然收到了人社局的通知,他任法人的公司社保帳號欠費47萬元,當時他找到了我,我去人社局協調後依然毫無辦法,最後還是他任職的單位為他墊付了該筆扣款後才算結束。

我是何南,希望可以幫助到妳。

樓主您好,員工請了整月的事假,當月沒有工資的情況下,單位怎麽樣交社保呢?這種情況是這樣的,員工請了當月整月的事假,那麽也就是說他沒有壹分錢的實際工資的收入,這種情況怎麽辦呢?因為員工和工作單位沒有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作為工作單位來說依然需要承擔員工當月的社保待遇,所以說企業單位應當繼續承擔員工的個人社保,這個是沒有任何的問題,因為勞動合同畢竟還沒有解除。

但是到下個月開始員工就正常的工作了,所以說員工在正常工作以後,那麽個人所承擔上個月社保的費用,應該說從上班以後的當月工資當中,同步來扣除,當然企業單位所承擔部分的比例就不應該由員工來承擔的,這壹點是需要明確的,所以說只要員工從下個月開始繼續上班,那麽壹次性就應該扣除兩個月自己所承擔社保的費用。

這樣的話就是對於企業單位包括他員工本人來說,都是比較符合規定的,所以說壹般情況下作為企業單位來說也是這樣操作的,但是有壹定的風險,它的風險就在於員工請了壹個月的事假,當壹個月之後不壹定工作,所以說提出辭職,所以這個壹個月的社保待遇,尤其是個人所承擔部分的比例,那麽就只能夠通過扣除他原有的工資來進行了,所以說壹般企業單位,那麽在發放工資待遇的過程中,是需要將這個辭職員工的工資相應拖延,以備員工辭職所帶來的麻煩。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主要是壹般公司不會給員工壹個月事假,壹般也就是十天半個月左右,病假另說,因為病假國家有規定的醫療期期限,這個不是單位能克扣的。

既然單位給了人家壹個月事假,人家也是在職員工,按理說,單位應該正常繳納社保,員工承擔的部分從下個月工資裏扣,單位承擔的部分還是單位承擔。這樣也顯得單位大度不是。

像這種情形,如果單位事先和員工說清楚,事假期間不出勤,無工資,社保費用需要由員工自己全部承擔,我想員工也會同意,畢竟請壹個月事假都準了,這單位已經很不錯了。有些單位不能請長時間的事假,員工遇到棘手的事情,只能離職,等事情處理好了再入職。

反正,法律上對這塊沒什麽說法,但是事假期間沒有工資,這個法律上是有依據的。所以這種情形,還是以協商處理為好。

如果協商不成,我覺得單位就不斤斤計較了,畢竟妳單位事先沒說清楚,這次就這麽過去,後面可以在人事制度裏補充上相關規定,例如請事假多少天以上的,單位承擔的社保應該如何處理等等。弄得太急,容易失人心。

事情是這樣的:我單位壹同事得了重病,很長時間不能上班,我們在去看望她的時候呢?她說:現在經濟很吃緊,很多進口的藥品醫保也不報銷,我用以前的積蓄付藥 錢也就算了,問題是現在不上班,每個月的工資都沒有了,除了吃藥,現在吃飯都成問題了。

原來我們的工資分: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

應發工資:就是妳當月所有勞動收入的現金總和,也稱:稅前工資,沒有扣除妳應繳應扣的各種項目。

實發工資:就是每月已經扣除了,應繳應扣的各種項目,實際每月拿到手的工資錢。

因此:應扣工資:比如五險壹金、工會會費、還有工資超過5000元以上交的稅。公司承擔了大頭,職工承擔了小頭,這些都是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與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不能斷繳,也是自己未來的保障。

所以:當職工因請病假或者事假,扣除工資,而無力支付應扣工資時,單位會暫時墊付,然後從妳下個月的工資當中扣減;還有的單位不墊付,讓妳自己交錢支付,也就是我們有時候調侃的帶工資上班。

這裏我們必須要明白壹個事情:是否買社保和有沒有工資沒有必然關聯,重點是存不存在勞動關系!

勞動關系壹旦建立,原則上要有壹方正式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才能解除。而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的壹種書面證明,但沒有勞動合同也不代表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比如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續簽,但員工仍然在上班,這種就屬於勞動合同到期,但勞動關系繼續存在,公司壹樣要給員工繳納社保。

員工整個月請事假,只要這個是公司批準的,那麽社保應該怎麽繳?

對於這種情況,目前很多公司有兩種做法。

壹種是直接停繳員工的社保,這種肯定是違法的,因為事假是經過公司批準的,而且勞動關系也持續存在,如果公司停繳社保,那麽因此給員工帶來的損失,公司要承擔對應的責任。所以越來越少的公司會這樣做。

另外壹種就是繼續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要員工承擔所有的社保費用,包括公司部分的。這個也是不合法的,因為社保繳納,本身就是公司和員工***同的義務,也就是說本該公司承擔的費用不能轉嫁到員工身上,即便員工當月沒有工資,否則這種行為就屬於克扣工資。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這樣的!

員工在請了整月事假後,原則上是沒有出勤工資的,但從財務角度還是要做要工資表和做個稅申報的。

社保要繼續給員工繳納,公司承擔的費用,只能由公司承擔。而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用,則由員工個人承擔。但因為當月員工沒有工資,怎麽辦?有以下幾種情況!

壹、與員工協商壹致,提前預扣下個月的社保費用。 因為請壹個月的時間肯定是提前向公司請的,而且大部分公司都是當月發放上個月工資,因此不管員工什麽時候請壹個月的事假,總會有壹些工資還沒發放完。舉個例子,員工2021年3月25日請事假,請4個月壹整個月的事假,而員工3個月的工資,要到4月份才發放,那麽這個時候就可以和員工提前溝通,在4月發放3月份工資時,除了扣3月份的社保費用外,提前把4月份的社保費用也扣除。假如公司是4月10日發3月份工資,而員工恰好就是4月11日就休假,那麽至少員工還有4月份11天的工資,足夠扣除個人社保費用了。

二、在員工休假前,讓員工提前以現金的方式將休假當月的個人社保費用交給公司財務。 這個壹樣要和員工協商壹致,並且簽好名,這種也是比較方便的方式,但相比第壹種在財務做賬上會麻煩點。

三、與員工協商壹致,等休假結束後,等再次有工資發時,再補扣社保費用。 這種方法也是可以的,但對公司來說有風險,萬壹員工請完事假直接不來上班的,特別對於那種發工資早的公司,員工留的工資不足以扣除社保了,那公司就被動了。所以采用這種方式的公司很少。

總而言之,即便員工請整月事假,只要是經過公司批準的,那麽就算員工壹分錢工資沒有,公司也要給員工繳納社保,並且員工只需要承擔個人社保費用,同時公司還要正常給員工申報個稅。

員工請了整月的事假,當月沒有工資的情況向單位怎麽交社保?妳說的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員工請事假, 只要符合 公司的考勤制度, 經過用人單位層層審批,員工的事假就是合法有效的,其在公司的合法權益就應當得到保護。

在我們單位這種情況也是經常發生的,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員工請事假超過壹個月的,壹般都要經過公司董事長簽字才能生效。因為作為員工,每個人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事情請假,只要是符合公司考勤制度的規定,程序完善的,這種請假就是合法有效的。因為單位的考勤制度和別的制度不壹樣,壹般管理比較正規的單位,對於考勤制度都要經過職代會進行討論通過後才有效,考勤制度也是今後進行勞資糾紛的處理,勞動仲裁的重要文書,如果沒有經過職代會討論的考勤制度,壹般勞動仲裁時是不予認可的。

單位職工如果根據公司考勤制度的規定,按照規定的請假程序完成的請假手續,在事假期間,有的單位要發部分工資,有的單位不發工資,對於不發工資的單位,其社保繳費壹般是由用人單位墊付,待員工事假結束回到單位上班後,在下個月的工資壹次性扣除或是分次扣除,這是很多用人單位最合適的操作方法;還有的用人單位是由員工提前將應當扣除的社保費用,提前交給單位財務,由財務在繳納職工社保時統壹交到社保部門,具體怎麽操作,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操作方式。但是不管是什麽操作方式,都要確保請事假員工的社保能按時足額繳納。

總之,員工請整月的事假,在當月沒有工資的情況下,員工的社保不會斷繳,可由單位墊交或是員工提前向單位繳納後,再由單位統壹繳納,這不是什麽很難辦的事情,所以沒有必要糾結。

員工請了整月假,當月沒有工資的情況下單位怎麽交社保?

這裏不討論單位是否允許請長假這些問題,我們就假設題目是成立的。我們從以下幾點來分析壹下:

壹、社保的征繳方式

目前社保的繳費方式是單位按照在編人員的繳費基數計算後統壹由社保經辦機構壹次扣除的。

有點拗口,說人話就是,單位給員工繳納社保不是對壹個個員工單獨繳納的,而是每月統計公司應交的員工總數和總金額壹次性付清的,這裏面的費用就包括了公司負擔的部分和員工負擔的部分。員工請假,不是員工離職,在公司沒有減員的前提下,社保經辦機構會默認該員工在編,也就壹並扣除了。

二、員工怎麽繳納自己的部分

上面第壹點已經提到,社保經辦機構是把員工負擔和單位負擔的部分統壹從單位社保賬戶扣除,因此單位需要跟員工單獨計算員工應繳的金額,也是會有固定的公式的,單位按照公式和員工的基數算出該員工個人負擔部分的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即可。

三、當月沒有工資怎麽辦?

這就回到了題目了,我們首先已經假設題目成立了。也就是員工只是請了壹個月事假,而不是請了兩個月事假。所以在事假結束之後的壹個月會在職,也就會有工資收入。這時候公司就可以講上月應扣未扣的社保費用,在本月的工資中壹並扣除(補扣)。

這裏會涉及到公司應繳納的部分是否由個人承擔的問題,因為員工壹個月沒有上班,也就沒有給公司提供任何服務,按常理公司是可以要求員工負擔當月全部社保費用的。但這個就牽扯到公司的政策問題,需要員工和單位協商,每個單位的處理方式不壹樣。

四、結論

員工當月沒有工資,公司會正常幫他繳納社保,社保費用(個人的和單位的)原則上由員工本人承擔,具體看單位的政策已經雙方的協商結果。

1、私企和國企及事業單位對此事的處理方式可能不同。首先妳需要明白 社會 保險費用分為公司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其次社保費用是提前繳費的,如1月份的工資扣除的是2月份的社保個人承擔部分費用,最後妳需要清楚薪資發放方式是本月發放上月工資。明白了這三點,就很容易解決問題了。

2、當月全部請事假,意味著當月未給公司做任何貢獻和業績,當月無薪資。私企基本上這樣處理:個人全部承擔社保費用,即個人需要承擔公司部分。全部的社保費用從上個月工資中扣除即可,扣費明細為兩個月的個人承擔部分和壹個月的公司部分。

國企及事業單位可能只會在上個月提前扣除個人社保費用。扣除明細為兩個月的個人承擔部分。

我們首先了解壹下 社會 保險的險種及繳費比例。

社會 保險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五個險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負擔16%,個人負擔8%,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單位負擔20%,個人負擔8%;職工醫保,單位負擔8%,個人負擔2%;失業保險,單位負擔1%,個人負擔0.5%;個人負擔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工傷保險0.5%至2%,生育保險0.4%,均由單位負擔。

職工繳納的 社會 中,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本身就不用個人負擔,完全由單位負擔,那麽職工請不請假,當月有沒有工資,並不影響單位繳納工傷和生育保險。

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雖然個人應按比例負擔,但在向 社會 保險中心或稅務部門繳納時,是由單位代扣代繳,也就是說, 社會 保險中心或者稅務部門是對單位統壹征收,而不是具體對個人征收,所以在單位繳納社保時必須將單位所有職工應繳的社保費全部繳齊,繳不齊的話,整個單位都繳不了社保,這樣的話,單位對請長假這個月沒有工資的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保費,按上月的繳費基數,先由單位墊繳,等職工開始發放工資後再從中扣除。

  • 上一篇:印花稅應稅憑證名稱怎麽填寫
  • 下一篇:報關需要什麽資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