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報銷涉嫌詐騙罪,詐騙公司財物在三千元以上即可立案。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員工違規情節嚴重的判斷標準。通常,可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判斷:
1、報銷金額;
2、報銷次數;
3、持續時間;
4、報銷款用途;
5、主觀過錯。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員工存有虛假報銷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做出 解除勞動合同 之處理決定,同時數額較大的,構成 職務侵占罪 ,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壹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