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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海關的被迫開市

鴉片戰爭,中國戰敗,鹹豐八年(1858年6月),清政府被迫無奈與美國、俄國、英國、法國簽訂了《天津條約》。條約規定,增開潮州(汕頭)等9處為對外通商口岸。簽訂《天津條約》時,約定壹年後互換雙方政府批準書,條約才能生效。可是到了1859年6月,英法聯軍仗勢欺人,不按清政府指定的地址、路線互換批準書,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多權益,故意恣生事端,導致戰事又起,至1860年9月英法聯軍入侵北京,10月火燒圓明園,清政府又壹次簽訂中英、中法《北京條約》,同時互換《天津條約》批準書。在英法聯軍與中國清軍打仗中,美國駐華公使乘機鉆了空子,於1859年8月16日與清政府互換《天津條約》批準書,清政府迫於無奈,於1859年11月15日批準美國在潮州(汕頭)先行開市,批文重點稱:“所有潮州、臺灣兩口,準米國(譯音應是美國)先行開市,並照新章完納船只噸鈔……”即同意在汕頭設關開埠。

鹹豐九年十二月初九日(1860年1月1日),潮州(汕頭)實施對美開市,在汕頭港外媽嶼島上,設立“潮海關”。 鴉片戰爭後,清政府決定用外國人代收海關稅,正如兩廣總督勞崇光說:“用外國人治外國人,以制止外國商人串通走私”。鹹豐九年(1859年11月),李泰國參照上海海關收稅章程,任命外國人為稅務司管理外國商船,稱為“洋關”。而原粵海關轄屬各口則壹分為二,除了分離出去的洋關外,還有壹個管理華籍木帆船的海關,稱為“常關”。自潮海關成立後,媽嶼島上並存兩個海關,壹個是外國人操控的“洋關”,另壹個是中國人管理的“常關”,即“潮州新關”。

同治二年(1863年),潮州新關遷入汕頭市區(今老媽宮對面新關街內)。同治四年(1865年)潮海關遷入市區居平路口(原?江旅社樓下)。汕頭開埠後,外國列強入侵,先後有9個國家在汕設領事館。1862年英國商船公開抵汕,隨後有12個國家的商船通航汕頭港。美、英、法、德、日等列強先後在汕設立教會,開辦洋行,建設碼頭倉庫。

為了實現以關管港目的,潮海關規劃關區岸線。同治三年(1864年6月21日),總稅務司通令,潮海關關區岸線劃定為自香港至南澎為界。光緒九年(1883年7月13日),總稅務司又令潮海關關區岸線改為自大鵬灣至南澎範圍內。1864年潮海關制訂了《海關章程》,劃定汕頭港港區範圍和船舶停泊區。1865年英國船長漢密爾頓等人對汕頭港進行測量,並於同年11月8日在倫敦出版了首張汕頭港地圖,——《中國東海岸韓江入口處汕頭港圖》。1874年潮海關在汕頭港設置助航浮標二個。光緒六年(1880年)在惠來石碑山、潮陽達濠表角和汕頭港外鹿嶼島建設三座航標燈塔。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十月初壹,按照《辛醜條約》規定,奉清政府戶部和海關總署命令,潮海關開始接管距離汕頭50裏內的常關卡口,潮州新關總口被接管後改為潮海關監督公署。民國三年(1914年1月1日),潮海關又接管距離汕頭50裏內各個常關,外國人又壹次攫取了潮汕常關的稅收權力。至此,潮汕海關分布情況:潮海關設於汕頭,另有東隴、黃崗、庵埠、潮陽、達濠、炮臺、澄海、水井、廈嶺、館府、靖海等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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