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產業政策包括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結構政策、產業技術政策和產業布局政策,以及其他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政策和法規。
有色金屬產業涉及的資源產品種類多,應用領域廣,關聯度大,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由於我國有色金屬產業產能過剩,大量企業減產停產;產業集中度偏低,有色金屬企業在國際上沒有足夠的話語權。此次出臺的產業振興規劃以保證產業平穩發展為主線,實施行業整合、戰略重組為重點。可以預見,規劃的成功實施將有望提升我國有色金屬產業的集中度,增強有色金屬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目前,資源問題已成為制約有色金屬發展的頭號瓶頸。每年我國要進口大量的銅、鋁、鉛、鋅等礦產品。我國今年初對礦產品增值稅稅率的調整,對有色金屬行業影響巨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礦產品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決定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將80多種礦產品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由13%提高到17%。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決定將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包括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煤炭和鹽。
為切實加強稀土行業管理,加快轉變稀土行業發展方式,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務院《關於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國發〔2011〕12號)指出,要深入推進稀土資源開發整合。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全國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整體部署,掛牌督辦所有稀土開發整合礦區,深入推進稀土資源開發整合。嚴格稀土礦業權管理,原則上繼續暫停受理新的稀土勘查、開采登記申請,禁止現有開采礦山擴大產能。要嚴格控制稀土冶煉分離總量。“十二五”期間,除國家批準的兼並重組、優化布局項目外,停止核準新建稀土冶煉分離項目,禁止現有稀土冶煉分離項目擴大生產規模。因此在《通知》中將“ 稀土開采、選礦、冶煉、分離項目(在確保產能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有利於布局優化和兼並重組的項目除外)”,列入禁止用地項目目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