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指國家為了完善稅制,更好地進行稅制改革而制定的稅制。2011年4月20日,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擬將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調整為3500元。2011六月中旬,調查顯示,48%的網友要求修改免稅。2011年6月30日,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自2011年9月30日起施行。2065 438+01 7月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科學研究院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劉佐回答相關問題。
壹個人在兩個公司拿工資,工資超過起征點無論哪壹方都需要納稅,個人所得稅是按照在兩個地方掙的工資之和來計算的,也就是按照在兩個地方掙的工資之和來計算納稅的工資總額。但是兩個地方只能在壹方進行專項附加扣除。
相關規定如下: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的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數額,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並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稅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6〕162號)第二條規定,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二)在中國境內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第十條規定,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申報地點為:
(二)在中國境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作、受雇單位的,應當選擇並向其中壹個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因此,在中國境內兩個地方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按照規定在單位任職、受雇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選擇固定,進行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多繳少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