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保險營銷員傭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2006〕454號,“1。根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明確保險營銷員傭金構成的通知》(保監發[2006]48號),保險營銷員傭金由展業費用和勞務報酬構成。根據稅法規定,傭金中的展覽費用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應在扣除實際發生的營業稅及附加後,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根據保險營銷員展業的實際情況,展業成本在傭金中的比例暫定為4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7年修訂)第三條、第六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2008年修訂)》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例第十條所說的營業稅起征點,是指納稅人的營業額總額達到起征點。
營業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個人。
營業稅起征點的範圍如下:
(壹)月營業額1000-5000元,如按時納稅;
(2)按時間納稅的,每次(日)營業額為1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在規定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所以具體數額妳要咨詢當地地稅局。據了解,現在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按時納稅,起征點月營業額5000元;
所以妳的月收入=傭金(1-40%)-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及附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延伸閱讀:如何買保險,哪個好,教妳如何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