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的財務負責人先操作實名認證;
2、企業選擇企業登錄登錄電子稅務局後,可進入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身份信息報告-變更稅務登記模塊;
3、在申請表處點擊增加添加變更項目,選擇財務負責人名稱、財務負責人身份證件種類、財務負責人身份證件號碼、財務負責人移動電話壹起增加操作變更;
4、點擊下壹步,轉到選擇辦理方式界面,選擇全成無紙化;
5、點擊下壹步,轉到上傳附報資料界面,上傳相關資料,點擊預覽提交,點擊完結按鈕,關閉該界面,提交的申請表可在首頁文書結果查詢及領取模塊進行查詢、打印。
6、變更稅務登記事項通過後,新的財務負責人選擇自然人登錄登錄電子稅務局,可進入我的信息-用戶管理-管理員列表模塊操作綁定到企業。
離職後辦稅員的撤銷流程:
1、財務人員處理企業的稅務問題,當財務人員離職後,除了在企業內部工作交接之外,還要記得在電子稅務局刪除此辦稅人員的相關信息;
2、財務人員離職後需要去電子稅務局變更辦稅人員地址、電話信息等。
綜上所述,公司管理人員通過電子稅務局變更,以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等財務管理人員的用戶名和密碼登記電子稅務局;辦稅員通過電子稅務局解綁,如果辦稅員離職或調整崗位後,公司沒有即時變更辦稅員,辦稅員也可以登陸電子稅務局解除自己的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