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納稅人至各辦稅場所繳稅成功的,由稅務人員打印《稅收完稅證明》。
(二)納稅人使用各網上辦稅系統繳稅成功的,稅務機關在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出具《電子繳款憑證》,由納稅人自行打印。
(三)納稅人至商業銀行櫃臺繳稅成功的,由銀行人員打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
(四)納稅人如有需要,可在電子稅務局上申請打印《電子稅收完稅證明》。
各繳稅方式支付限額是多少
(壹)三方協議繳稅、商業銀行櫃臺繳稅可以使用對公賬戶、借記卡、活期壹本通(活期存折),以上述賬戶余額為限(扣除賬戶中因特殊原因部分凍結的金額)。
(二)銀行卡刷卡繳稅可以使用借記卡,以賬戶余額為限,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也可使用信用卡,壹般限額為5000元。各發卡行限額不統壹,具體詳詢發卡行。
(三)對於網上銀行繳稅、第三方支付繳稅,壹般借記卡20000元,信用卡5000元。各發卡行限額不統壹,具體詳詢發卡行。
需要註意的其他事項
(壹)壹份三方協議只能與壹個主管稅務機關簽訂,如果是本市跨區經營的納稅人,需要按不同的報驗地主管稅務機關分別簽訂(賬戶可以是同壹個,三方協議號不同)。納稅人也可根據需要,與壹個稅務機關多個商業銀行簽約三方協議。納稅人都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完成上述情形的簽約。
(二)納稅人收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並沒有完成繳稅,必須按照規定在限繳期內去商業銀行櫃臺進壹步辦理繳稅。
(三)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時遇到剛繳成功的稅款又被退回,可能是由於第三方支付機構與清算機構、聯網系統之間數據交互異常導致。可以嘗試換另壹種APP支付,或者登陸電子稅務局,網上直接簽訂三方協議實時繳稅,繳稅成功後再終止三方協議等方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