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則可通過以下方式辨別真偽:1、外貌鑒別:分別查看發票紙張上的防偽水印、發票上的“發票監制章”、賣家公章以及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取齊全;2、網上鑒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分別填入“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以及“驗證碼”等信息,進行檢驗即可;3、稅務機關鑒別:可以帶上發票去當地的稅務機關鑒別,也可以打電話給稅務機關提供“發票代碼”“發票號碼”以及“密碼”進行查詢。看發票名稱寫明是“XX增值稅普通(或專用)發票”,“XX”是省份名稱,如發票名稱為“河北省增值稅普通發票”,則可登錄河北國稅局網站,輸入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即可查詢該號碼的發票是否存在。各省國地稅部門都開設有網站,網站都提供發票查詢功能。只要是真票,任何增值稅發票都可以在網站上查到。《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條在全國範圍內統壹式樣的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統壹式樣的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省稅務機關)確定。
第三條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賬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發票管理情況以及納稅人經營業務需要,增減除發票聯以外的其他聯次,並確定其用途。
第四條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經濟活動以及發票管理需要,確定發票的具體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造發票監制章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制發票的企業,可以並處吊銷發票準印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