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稅局網站:首先,需要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或者地方稅務局網站,進入電子稅務局;
2、進入發票管理頁面:在電子稅務局中,找到“發票管理”模塊,進入發票管理頁面;
3、選擇作廢發票:在發票管理頁面中,找到需要作廢的發票,點擊“作廢”按鈕;
4、填寫作廢原因:在彈出的作廢頁面中,需要填寫作廢原因以及相關信息,如作廢日期、作廢人等。同時,需要上傳相關作廢證明材料,如紅字發票原件、作廢證明等;
5、提交作廢申請:填寫完畢後,點擊“提交”按鈕,系統會自動審核作廢申請;
6、確認作廢:審核通過後,可以進行確認作廢操作。確認作廢後,該發票將無法再次使用。
增值稅電子普票作廢發票的條件:
1、發票信息填寫有誤:如果發票信息填寫有誤,如開票日期、購買方名稱、金額等填寫錯誤,需要及時進行作廢;
2、發票內容有誤:如果發票內容有誤,如開具了重復發票、開出了與實際交易不符的發票等,需要及時進行作廢;
3、發票作廢期限內: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作廢時間有限,壹般為開票後30天內。如果超過作廢期限,將無法進行作廢操作;
4、發票未被使用:如果發票未被使用,即未被購買方取走、未被提交稅務局進行報銷等情況,可以進行作廢處理。
綜上所述,作廢發票後,需要及時進行紅沖處理,以避免對企業賬務和稅務申報產生影響。需要妥善保管作廢證明材料,以備發票核查時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