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抵減有兩個政策,壹個加計抵減10%,壹個加計抵減15%。兩個政策之前到期日都是2021年12月31日。
加計抵減10%與15%有什麽不同呢?
現在統壹延長到2022年12月31日。
進項稅額加計10%適用的對象
進項稅額加計15%適用的對象
加計抵減政策按年適用、按年動態調整。壹旦確定適用與否,當年不再調整。
到了下壹年度,納稅人需要以上年度四項服務銷售額占比來重新確定該年度能否適用。這裏的年度是指會計年度,而不是連續12個月的概念。
所以2022年妳還要享受,那麽就要看看2021年銷售額的比例情況哈。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適用《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有關問題的解讀,“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時,應當按照《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相關規定對增值稅相關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實際繳納增值稅時,按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等科目,按實際納稅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加計抵減的金額貸記“其他收益”科目。
二哥稅稅念公司符合加計抵減政策,也做了聲明。2022年1月,公司實現銷售收入100928.30,均為廣告服務收入,稅率6%,銷項稅6055.70。
當期取得進項合計5413.87,其中專用發票抵扣稅額5276.14;普通發票抵扣137.73,均為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前期沒有留抵稅額。
按照規定,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
所以二哥稅稅念公司,計算了壹個加計抵減的發生額
=當期進項稅*10%
=5413.87*10%=541.39
二哥稅稅念公司2022年1月應交增值稅是多少呢?
應交增值稅=銷項-進項=6055.70-5413.87=641.83同時,當期可以加計抵減的金額為541.39,所以最後實際應該繳納的增值稅為641.83-541.39=100.44
1、銷項部分
借:銀行存款 106984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928.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055.70
2、進項部分
借:成本或者費用科目 90601.89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413.87
貸:銀行存款 96015.76
由於當期產生了增值稅,期末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轉出
3、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641.83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641.83
轉出後,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余額就是0了,而其中的各項專欄,銷項稅、進項稅額都和增值稅申報表對應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壹致,能對上的。那我們再來看如何抵減
4、抵減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541.39
貸:其他收益 541.39
(註意:如果妳沒有適用最新會計準則,計入營業外收入就行)
最後,支付稅款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00.44
貸:銀行存款 100.44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也就平了,那麽實際上增值稅申報表的應納稅額也和賬務的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是壹致的。
具體填寫申報表
填寫附表1
開具的都是專用發票,填寫到6%欄次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列。(省略了表格後面的合計截圖)
填寫附表2
專票填寫到附表2第1、2欄次,旅客運輸服務的普通發票填寫熬8b欄次,同時填寫到第10欄次中去,最後合計為第12欄次,這個數據會過錄到主表中去。
附表3略
填寫附表4
這個表才是關鍵,是加計抵減需要填寫的地方。
這裏的發生額就是直接用附表2當期抵扣的進項稅乘以10%填寫,至於本期實際抵減額,要根據主表壹般計稅進銷項算出來的結果來判斷。
怎麽判斷,簡單的說就是抵減前有稅才能繼續抵,如果抵減前都已經是留抵了,那就不能抵了,留以後產生稅再抵。
比如二哥稅稅念公司1月壹般計稅本月算出來抵減之前應納稅額是6055.70-5413.87=641.83,那這種情況就可以抵減541.39,最後主表的19欄次,直接就是抵減後的應納稅額=641.83-541.39=100.44。
如下圖:
所以,我們發現,實際加計抵減的數據會直接就反映在主表19欄次裏面,直接減少了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