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人是納稅人(法人)。
壹般納稅人申報流程:
1.月底前進項發票認證解密。
2.報稅前(至少在次月7日前)銷項發票抄稅(在中介機構的壹般由中介機構代辦抄稅)。
3.打印本月開票清單。
4.網上報稅:A、如有開具普通發票,要導入。B、如取得可以抵扣的“四小票”(貨運發票、廢舊物資發票、農產品收購憑證、海關增值稅完稅旁證),需要采集導入。C、主表自動生成後,根據開票清單,填列申報表中的“銷項明細”。D、如有進項轉出、已交稅金(壹般發生在小型商貿企業輔導期)等情況,需要填列。、連同附報表格及會計報表壹起網上申報、接收回執、打印蓋章。
5.確認納稅專戶內有足夠的資金用於交納稅金。
6.網上打印的資料連同開票清單、金稅卡到稅務局大廳窗口進行比對。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綜上所述,關於以上問題,建議按照規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聲明人填寫法人,避免後續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第二十六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第二十七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