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贈與財產要交稅。親屬之間發生財產的贈與時,根據情況不同,所交納的稅款也是不同的。在現行的規定中,對於財產轉讓的稅收規定還不是很明確。大家在贈與時最好通過公證處進行公證,使贈與行為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稅務機關對受贈人將全額征收契稅,並在納稅人的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為防止房屋雙方利用假贈與行為,偷逃贈與環節和將受贈房屋對外銷售環節的營業稅(增值稅),將無償贈與行為區分為壹般贈與行為(包括繼承、遺囑、離婚、贍養關系、直系親屬等)和其他無償贈與行為兩類。稅務總局要求,納稅人在辦理無償贈與減免稅手續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並作出無償贈與聲明,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無償贈與減免稅手續。稅務總局明確,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條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貨物。
《企業所得稅法》 第九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而無償贈送給非公益性社會組織和非政府相關部門的支出,不允許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