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點領取:15受理之日起工作日,可在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
2.自願選擇委托快遞: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送達,快遞範圍在上海。郵政部門每張卡收取15元,並讀取申請人本人“申請碼”簽收(申請人如不方便簽收,可委托他人與郵政快遞員電話確認後出示“申請碼”)。
不持有或不使用智能手機難以顯示“申請代碼”的,繼續用“領取居民身份證證明”簽字)。
如果未能正常投票,申請人本人將前往受理點領取。
(二)江蘇省接收方式
申請人持證件回執到受理點,核對證件信息,核對指紋,確認無誤後簽收證件。
申請人不能親自領取的,應當在申請時當場辦理委托或者郵寄手續。
客戶領取證件時,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證件回執,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浙江省的征收方式
申請人可自願選擇在受理點或郵寄方式領取居民身份證。
1.到受理點領取:自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攜帶證件回執到受理點,現場核實證件信息和比對指紋信息,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委托親屬代為領取的,代為領取人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和證件回執,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郵寄領取證書:證書將於15個工作日內制作並郵寄至申請人指定地址。
(四)安徽省接收方式
申請人可自願選擇在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或通過快遞方式領取。
1.到受理點領取:自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攜帶證件回執到受理點,現場核實證件信息和比對指紋信息,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委托親屬代為領取的,代為領取人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和證件回執,並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2.快遞取證:快遞寄送的證書,自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