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華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金政發〔2018〕45號)、《金華市大病保險實施辦法》(金政辦發〔2017〕105號)、《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等四部門關於做好城鄉居民兩費征繳工作的通知》(金稅發〔2019〕128號)和《金華市醫療保障局 金華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關於公布全市2020年二檔、三檔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大病保險基本保費繳納標準的通知》(金醫保發〔2019〕4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制訂我縣2020年度二檔、三檔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選繳保費征繳工作方案。
壹、保費繳費對象及繳費標準
(壹)繳費對象。
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壹檔(原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浦江縣戶籍城鄉居民(下稱城鄉居民),本縣中小學在校生,領取本縣居住證的外來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或三檔。
大病保險參保對象為參加浦江縣城鎮職工(壹檔)和城鄉居民(二檔、三檔)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參保人員。
(二)繳費標準。
1.基本醫療保險二檔個人繳納標準1630元(含大病保險基本保費個人繳納部分30元);基本醫療保險三檔個人繳納標準560元(含大病保險基本保費個人繳納部分30元)。其中參保學生給予大病保險選繳保費三份補助。
2.大病保險選繳保費每份100元,每人最多可繳納3份。
3.對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全額補助大病選繳保費3份,對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持證重度殘疾人和持證精神病人補助大病選繳保費1份。
4.本縣戶籍的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殘疾人、困難學生和縣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政府全額資助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以2019年10月底有關部門提供的名單為準);重點優撫對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檔的,由政府給予全額補助;水源保護區財政補助標準按浦政辦發〔2014〕21號文件及有關會議紀要執行。
二、保費征繳時間及繳費方式
2020年度(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二檔、三檔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保險選繳保費按年度壹次性征繳。
(壹)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保險選繳保費由稅務部門征收。
1.銀行代征:
(1)簽約扣繳:原已簽過代扣協議並通過銀行賬戶扣款的繳費人無需重簽,存足應繳保費即可。
未簽約繳費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用於扣款的銀行卡到浦江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金華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7家銀行簽約並及時存足應繳保費。
(2)現金繳費:繳費人在繳費期內到相應銀行的各營業網點pos刷卡(現金)繳費。
2.支付寶繳費:打開支付寶掃二維碼進行繳費或搜索“浙江稅務社保繳費”,點進去進行繳費。
註:“浙裏辦APP”中的原“浦江人社”繳費渠道停用。
3.電子稅務局繳費:打開瀏覽器,登錄(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浙江省電子稅務局”)→點擊“用戶名登錄”(尚未註冊的需先進行註冊)→點擊“城鄉居民(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繳納”,即可進入操作界面。
4.稅務大廳繳費:到縣稅務局各辦稅大廳窗口刷卡(現金)繳費。
新參保人應先到縣行政服務中心醫保窗口、“浙裏辦”平臺或各鄉鎮(街道)365窗口、浦江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辦理參保登記,再到相關銀行辦理簽約代扣手續或其他繳費方式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