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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扶持小微企業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政府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政策有:

(壹)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

(二)落實和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三)進壹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

(四)為支持中小企業加快技術改造的政策規定。

所謂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利於滿足社會需要,增加就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規模屬於中小型的各種所有制和各種形式的企業。

它的劃分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企業工作的部門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此類企業通常可由單個人或少數人提供資金組成,其雇用人數與營業額皆不大,因此在經營上多半是由業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幹涉較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壹、充分發揮現有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型微型企業納入支持範圍。(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

二、認真落實已經出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研究出臺繼續支持的政策。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關稅。(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等部門負責)

三、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企業創業基地(微型企業孵化園、科技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等)建設的支持力度。鼓勵大中型企業帶動產業鏈上的小型微型企業,實現產業集聚和抱團發展。(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部門負責)

四、對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中國殘聯等部門負責)

五、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證監會、科技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負責)

六、進壹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政策。大力發展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引導其提高小型微型企業擔保業務規模,合理確定擔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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