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職業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壹)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高中(含高級中學、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下同)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有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有博士學位。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有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或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5年;
3.具有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的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並符合上述學歷和年限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 1.取得導遊、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助理、銀行專業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2.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房地產經紀人、銀行從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3.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可以按照《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定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年限,對應初級或者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作為報名參加上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五)自2020年起,知識產權專業人員參加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職稱評定。按照有關規定取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以作為報考經濟類系列知識產權專業更高壹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者評優的條件。具體由各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