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記錄儀佩戴方法如下:
1、使用前檢查,機器外觀無破損,屏幕無裂縫。
2、使用人長按開關機鍵,打開執法記錄儀。
3、查看執法記錄儀屏幕,檢查時間,日期,電量顯示,分辨率,內存量。
4、將執法記錄儀卡子卡在左胸前口袋處。
5、按下攝像鍵,聽到提示音確認錄制開始後開始使用。
6、使用完畢後,再次按下攝像鍵,聽到提示音確認錄制結束並關機。
擴展資料:
執法記錄儀使用註意事項:
1、每次執法活動結束後,執法人員應當立即將執法記錄信息上傳、存儲,並對其按照業務性質進行分類描述與標識。
2、執法記錄信息原則上不對外提供查閱和復制。確有必要的,需要履行相應手續。
3、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或者通過互聯網及其他傳播渠道發布現場執法記錄信息。
4、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復制、修改、刪除執法記錄信息。
5、執法記錄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予以保密。
執法記錄儀重要性:
及時收集固定證據,還原事件真相。由於執法記錄儀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對壹些瞬間滅失的違法事實可以及時取證固定,在現場執法中至關重要。如果沒有有力的證據,在現場執法時將十分被動,抑或會因證據不足造成案件撤銷敗訴。
警示震懾違法行為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正確使用執法記錄儀並提前告知執法相對人,使其意識到自己的壹舉壹動、壹言壹行都將被錄音錄像,直接會使其收斂不良舉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佩戴式執法記錄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