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臺的頭部主播壹般都是和平臺直接簽約,此時主播獲得的收入則為工資薪金所得,應該按照3%到45%的稅率來繳稅,由平臺代扣代繳.比如A網紅當月收入10萬,平臺按照國家個稅征收稅率來發放,該網紅應該要扣掉45%,即是要扣掉29920元,最後網紅到手的錢只有70080元.另外打賞所得是屬於勞務費用,這部分要繳20%的個稅.
主播稅務籌劃方法
成立個人工作室.這是稅務籌劃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壹.
喜愛八卦的朋友們應該多少都聽過這個詞,其實個人工作室就是個人獨資企業.
為什麽要成立自己的獨資企業呢?因為稅率不同!個人所得稅是七級累進稅率:而成立獨資企業後,計算就按照五級累進稅率表:這樣繳納的稅有多大的差別呢?
我們通過壹個例子來看:
跟隨老板創業10年的高級管理人員李某,年薪360萬元,換算成月薪30萬如果按照工資所得計算個稅,那麽應交個稅:300000*45%-13505=12.15萬元年應交個稅:121495*12=145.79萬元145萬什麽概念?
那麽,如果妳改變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簽訂勞動合同雇傭關系,而是給李某成立壹個個人獨資企業,以公司的名義和原有的公司進行合作,簽訂相關的合同.這時核定稅率為10%,
那麽需要繳費:
增值稅稅金:360/(1+3%)*3%=10.49萬,應交地方附加稅金:10.49*(7%+3%+2%)=1.26萬元;
應交個人所得稅:360/(1+3%)*10%*35%-1.4750=10.76萬
合計稅金:10.49+1.26+10.76=22.51萬
林林總總加起來還沒之前的零頭多.妳的稅負直接由45%降為6.25%!那麽現在的擔憂是,這樣做算不算偷稅漏稅,不會違法吧?
當然不會.只有您和公司發生存在真實的業務往來關系,簽訂符合規定的合同,有收入才會開票,發票是從稅務局的系統開出的,真實合法.
看過了直播收入如何繳稅的內容後,文章介紹的主要是主播獲得收入後個稅繳納的情況,如果公司主要業務是經營主播或是栽培直播,靠直播賺錢,那作為公司在繳納稅費上跟個人主播繳納稅費上會不同,直播企業的稅費更加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