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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社保壹次性補繳政策

壹、哪些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

答:根據《關於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和《關於部分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遼人社辦〔2022〕22號)規定,針對部分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簡稱“三項社保費”)政策。

緩繳適用於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保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二、如何判斷單位的所屬行業?

答:餐飲、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行業的分類標準,分別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規定的餐飲業、零售業、航空運輸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鐵路運輸業執行。旅遊行業的分類標準,按照《國家旅遊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2018)》規定的旅遊業執行。

各單位具體所屬行業,以企業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為準。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申請哪個期限的緩繳?

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間,企業可申請不同期限的緩繳。

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5月費款的企業,可從6月起申請緩繳,以上兩種情況緩繳費款所屬期可延後壹個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最晚不超過2022年7月,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緩繳費款所屬期最晚不超過2023年4月)。企業也可按相關規定申請退還2022年4、5月份單位繳納部分的費款,從2022年4月或5月申請開始緩繳。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四、企業如何提交緩繳申請?

答:在緩繳期限內,企業可以單項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或工傷保險費,也可以同時申請緩繳。繳費人可壹次性申請多個月的緩繳費款,無需逐月提交申請。

在沈陽市參保的企業,可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

在省內其他地區參保的企業(含在省直參保企業),可通過“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人社服務專區→遼寧人社公***服務平臺”(不含朝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線下辦事窗口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緩繳工傷保險費的,向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不含沈陽市)提出申請,在省直參保的企業,可通過遼寧人社公***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五、企業申請緩繳需要遞交哪些材料?需要多久完成審核?

答:通過線下辦事窗口申請緩繳,企業需填報《遼寧省部分行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經辦人員現場完成受理審核,並將審核結果告知申請企業。

通過遼寧人社公***服務平臺申請緩繳,企業填報申請信息後,經系統驗證申請企業行業類型符合受理條件的,即時完成審核,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

六、申請緩繳後,企業何時去稅務部門繳納個人部分?

答:企業提出緩繳申請的,原則上審核通過二個工作日後可繳納個人部分。沈陽市參保企業提交的緩繳申請於5月22日前審核通過的,可於5月23日起繳納個人部分。

七、2022年4、5月份已繳費企業如何辦理緩繳及退費申請?

答:企業申請退還2022年4、5月份已繳費費款並申請緩繳的,在沈陽市參保的企業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緩繳及退費申請;在其它地區參保的企業需先到社保經辦窗口提出緩繳申請,然後持社保經辦機構蓋章的《遼寧省部分行業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退費申請。

八、企業何時補繳緩繳的費款?

答:企業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後壹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於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期間免收滯納金。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企業依法註銷的,應當在註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九、緩繳社保費,企業及其職工應享受的政策和待遇如何處理?

答:緩繳期限內,職工申領養老保險待遇的,企業應先為其補齊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緩繳失業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不影響參保職工享受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不影響參保失業人員待遇享受。

緩繳工傷保險費不影響企業享受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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