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焦點訪談):近日,廣州市番禺區警方破獲了壹起傳銷團夥自編自導自演的假綁架案件。
2004年11月,在東莞打工的伍青華接到兒子伍海飛被綁架的電話。他的老鄉肖新紅的家人也接到類似電話。2005年1月28日,沒有籌夠錢的被害人家屬壹起到廣州市番禺區公安分局報了案。根據摸底排查,警方在番禺區的壹間出租屋裏找到了伍海飛和肖新紅。
訊問伍海飛和肖新紅後,警方發現:他們參加了壹個自稱北京恒源國際集團的公司。按照公司的說法,他們只要交3800元購買壹種藥品,就完成了投資,以後每發展壹個人他們就可以坐收漁利。按照傳銷公司的安排,他們先後幾次給家裏人打電話謊稱被綁架。目前,警方已經對策劃實施敲詐勒索的主使人另案處理。
記者采訪時還了解到,近壹年來,像這樣由傳銷組織策劃的“綁架案”在番禺已經不是個別現象。據番禺區警方介紹,目前有關處罰傳銷的法律法規中,個別細節還有待進壹步明晰。
[詳細內容]
主持人(翟樹傑):現在我們從電視畫面裏面看到的是壹個在東莞打工的農民工家庭,畫面左邊的這位是丈夫伍青華,另壹位是他的妻子李小玲。去年他們十七歲的兒子伍海飛也來到了東莞打工,壹家人過著平靜的生活。然而不久前發生了壹件事兒,擾亂了他們的生活。
解說:去年11月4日兒子伍海飛背著父母突然決定去廣州,有熟人告訴他那能找到工資高活兒又輕松的工作.雖然父親伍青華不願意,可兒子為了有更好的未來還是悄悄地走了。兒子走後第三天,伍青華突然接到了壹個可怕的電話。
伍青華:他說叫人綁架了,那個人壹邊打他,壹邊要錢。他說妳不給錢,我打死他,打死他。
解說:和伍海飛壹起去的還有壹個老鄉叫肖新紅,他家也接到了同樣的電話。
劉國明(肖新紅的姐夫):他說在4天之內妳把錢寄過來,(否則)我就撕票。
解說:明明是去找好工作怎麽突然被綁架了呢?電話嚇壞了兩家人,為了親人的安全,他們首先想到了籌錢,親朋好友都不是有錢人,錢籌得十分困難,似乎知道這壹切,綁匪三天兩頭打來電話施加壓力。
李小玲(伍海飛的母親):我接到電話,肯定是眼淚出來了.他說媽媽我在這裏好吃虧,他說妳把那個錢寄來吧。我說我沒錢,我哪裏有錢,我如果有錢我早就寄來了,我這樣說。
伍青華:我就擔心,如果以後出來的話,小孩子小是變成殘疾人怎麽辦?要是把錢寄去了,他不放任人,妳也沒有辦法。
解說:十指連心,更何況是失子之痛。伍青華夫婦決定分頭行動,妻子出門去籌錢,伍青華自己卻當起了偵探。兒子曾經在電話中提到自己在廣州市番禺區,伍青華多次跑到番禺找人,可是番禺這麽大的地方,這種方法無異於大海撈針。2005年1月25日,最後通牒的電話打到了伍青華的湖南老家。
伍青華:那個人打電話給他的爺爺奶奶家裏。
記者:他打電話來說了壹個什麽新的情況?
伍青華:他說如果28日沒有寄去,以後見不到兒子了。
解說:1月28日成了兒子的生死門檻,而且從這壹天開始,經常打電話來的那個手機突然無法接通了。伍青華心急如焚,在他人的提醒下,他和肖新紅的哥哥壹起去番禺區公安分局報了案。
肖新紅的哥哥:那個電話打不通了。
番禺區公安分局警察:以前有移動電話嗎?
肖新紅的哥哥:以前有移動電話。
番禺區公安分局警察:什麽電話?
伍青華:我忘記了。
肖新紅的哥哥:後來我弟弟出事以後,那個電話就扔了,打不通了。
解說:按照他們描述的情況,番禺區公安分局的民警立即開始著手偵查。這兩個孩子還活著嗎?偌大的番禺市,哪裏才能找到他們呢?根據線索,警方將目標所定在番禺市大北路的出租屋內,在現場警方找到了壹條非常重要的線索。
肖紅兵(肖新紅的哥哥):剛才那個警察在那裏搜到壹本這樣的筆記本,上面寫了我弟弟的名字,還有電話號碼,另外下面寫了“祝妳早加入,早成功”。
解說:“早加入,早成功。”這句話和綁架案有什麽關系呢?這句話加深了警方的疑慮,在此執勤,他們已經發現這起綁架案有不少蹊蹺的地方。
陳銘海(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偵察員):如果是正經綁架案,應該是給事主說話的機會不多,有時喊壹聲爸爸,甚至是很簡短的。像他們每個報警的家屬,都可以很長時間跟家裏聊天,說很多事情,但是說的根本壹些,去哪裏?敏感的壹些詞語會回避。但是我們也是經過偵查以後才會判斷可能是傳銷。
解說:案情開始明朗起來,警方投入大量警力.根據筆記本透露的方向,對大北路的出租房進行拉網式排查。1月31號晚上,伍海飛和肖新被警察找到了。當晚九點,伍青華終於見到了自己失蹤六十多天的兒子。
伍青華:妳看壹個人好難看的,這個是我孩子,這個是他弟弟,都很難看的,剛從家裏出來的時候都很好看的。
解說:經過訊問,謎底終於揭開。事實表明這正式傳銷團夥騙錢的新手段。
陳銘海:都是他們基本上是壹種自編自導自演的綁架案,其實是跟家裏騙錢,就想加入搞傳銷。他們這種案件是壹個中國直戶營銷組織,實際上也就是壹種非法傳銷。
解說:原來這兩個孩子在廠裏同事的誘騙下,參加了自稱北京恒源國際集團的壹個公司,按照公司的說法,他們只要交3800元錢購買壹種叫美羅沙王的藥品,就算完成了投資,以後每發展壹個人,他們就可以坐收漁利了。
肖新紅:3800元錢,如果年輕人可以拼壹下、搏壹下,雖然說我們每天都是吃青菜蘿蔔,生活確實有點苦,但是像他們也是跟我們說“苦不苦想想家中老父母”,所以我覺得反正也就是壹兩年的時間,壹兩年的時間在裏面拼壹下,所以我就向家裏要錢了。
解說:那麽他們為什麽要用這種極端的方式去欺騙家人呢?
伍海飛:我們兩個商量用學電腦還有生病的方法要錢好壹點,家裏人不擔心壹點,後來他給我們想辦法,他說不行,因為如果妳這樣說,妳家裏人過來看,就不太好。就利用綁架的方法要錢。
記者:打妳的聲音是怎麽出來的?
伍海飛:打我們的聲音是隨便拿壹個什麽打那個墻和被子,就這樣,在壹間小屋子裏面。
解說:這樁由於兩個孩子卷入的傳銷組織而發生的假綁架案就這樣結束了。但是他給兩個家庭帶來的確是深重的傷害。
記者:這件事情給妳的家庭帶來什麽樣影響?
伍青華:帶來好大的打擊,好大的影響,就是像我來說,在廠裏做事情沒勁,就掙不到錢,兩個月。
劉國明(肖新紅的姐夫):對他們那些人我是恨。我希望早點給他們繩之以法。
解說:這樁裝敲詐勒索案件的主使人警方已經另案處理。可是記者註意到在番禺像這樣由傳銷組織的綁架案並不是個別現象。
記者:妳原來這裏有沒有接到像類似這樣的壹個案情?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值班人員:有。我感覺壹天都有壹兩個,壹兩個到三四個,每天都不同,有時候也沒有,具體就是這樣。
記者:具體從什麽時候,像類似這樣的報案的情況多起來?
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值班人員:壹年多都有了。
解說:綁架勒索都是大案、要案,公安機關往往要投入大量警力全力營救,到最後才發現絕大多數只不過是壹場騙局。這樣警方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杜敬東(廣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局長):我們不斷清查,不斷把傳銷人員帶回來.由於證據的問題,我們最後還是教育釋放。釋放回去以後傳銷人員還是回到那個點,回去以後,傳銷的“家長”(頭目)就告訴他公安都沒有辦法處理,其他職能部分也沒有辦法處理,證明我們是合法的。所以這個就給非法傳銷帶來了空間。
解說:在2001年4月18日開始實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中規定: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責編:曉星責編:曉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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