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壹:開展重點物資運輸車輛“特事特辦”交管業務
嚴格落實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的工作要求。對運送重點物資的車輛,要緊急辦理換證、換證、驗車等交管業務“特事特辦”,設立“綠色窗口”,核實相關情況,快速辦理。必要時可提供集中搬運和上門搬運服務。積極落實保供應、保物價的部署,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應急保障措施,開通重點物資運輸“綠色通道”,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確保疫情防控、生產生活等重點物資安全、及時、暢通運送。
措施二:開展疫情防控車輛人員證照“應急處理”。
嚴格執行疫情防控車輛和駕駛員車牌業務“應急辦理”,在各車管服務大廳開設“綠色窗口”。在為疫區支援救援、防疫、運送防疫物資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車輛和駕駛員車牌業務時,實行“應急處理”,設立專用電話專線,安排值班人員接受求助,預約疫情防控應急業務,全力確保疫情防控車輛和人員盡快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措施三:實行交管業務“延伸辦”。
2022年4月21日起,機動車未檢驗、駕駛證未換證、未驗證的,處理期限延長三個月。在延長期內,未檢驗機動車、未換發駕駛證或者未驗證的,不予處罰。同時,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互聯網服務平臺”)預選車牌號有效期和學習駕駛證書有效期順延三個月,以確保車輛正常註冊和駕駛技能學習。
推廣辦公室的具體措施如下:
1.2022 4月21日至7月21日期間,機動車駕駛證到期的,有效期順延3個月;超過1年不滿3年未換發駕駛證的,允許駕駛人恢復駕駛資格的期限順延3個月;駕駛員需要參加認證教育的,認證期順延3個月;學習駕駛證書有效期屆滿的,有效期順延3個月,學習駕駛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年6個月。
2.2022年4月21日至7月31日期間,機動車檢驗有效期順延3個月;2022年4月21日至7月31日,因連續3個檢驗周期未取得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強制報廢期限延遲3個月。對於逾期未檢驗且符合“延期”措施的車輛,機動車所有人可根據本市實際情況,通過“交管12123APP”預約檢驗或致電檢驗現場。對於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可以聯系機動車拆解廠辦理報廢註銷手續。
3.自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7月21日,原車牌號保留2年的,機動車過戶、註銷、變更遷出或者辦理新能源汽車號牌業務變更換發後,原號牌使用保留期順延3個月。
4.2022年7月21日前,未註冊登記的機動車,臨時駕駛證核發次數達到三次的,可以繼續申領臨時駕駛證。轉出未轉入的機動車臨時駕駛證有效期滿的,可以在2022年7月21日前到車管所或通過“交管12123 APP”申領臨時駕駛證。
5.互聯網服務平臺預選車牌號有效期為2022年4月21日至7月21日的,預選車牌號有效期順延3個月。
措施四:實行駕駛證業務“容差辦”
駕駛證有效期滿申請換發時,或者有效期滿轉入合並換發時,暫時無法提供身體狀況證明的,駕駛人可以先行申請換發駕駛證,駕駛人應當在2022年6月5438+2月31日前提交身體狀況證明。“交管12123APP”同步開通補卡功能,方便在線補卡業務。
補充身體條件證明的方式:
1.通過互聯網平臺提交。駕駛員在可以通過互聯網傳輸數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後,無需再去窗口提交體檢。
2.營業網點現場提交。駕駛人可向市內任意壹家車管所、車管所提交紙質身體條件證明。
3.通過郵件提交。駕駛人可將紙質身體條件證明郵寄至北京市豐臺區蓮花池東路126號C座北京市車輛駕駛網點業務中心(電話:63972122)。
措施五:實行交管業務“網上操作”。
全面推廣“交管12123”APP、北京交警APP等網上平臺應用,廣泛開展宣傳引導,深入推進交管業務網上操作和掌上操作,全面推行駕駛證補領、車牌更換、臨時號牌申請、事故遠程處理等34種業務網上辦理,提高網上審核效率,確保網上服務及時受理和辦結。
措施六:開展窗口業務“便民操作”。
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分流、延時服務、周六日服務等措施,鼓勵市民使用北京交警APP提前預約辦理“壹鍵預約”等車管業務,避免人員集中、業務積壓等問題。積極推進自助服務終端在車輛駕駛管理業務服務大廳的應用,推行“非接觸式”便民交通管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