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餐內業務使用規則:
(1)套餐內流量僅限中國大陸境內使用,不區分4G、3G、2G,不含WLAN(Wi-Fi)上網。上網卡套餐不可額外訂購除促銷贈送流量外的其他任何流量包產品。
(2)上網當月套餐外流量消費600 元封頂,封頂費用包含按套餐外資費收取的上網流量費。
(3)當月按套餐外資費累計的總流量(不含用戶訂購的各種流量包流量、各類贈送流量)達到封頂值(15GB)則暫停當月上網服務,次月初自動開通;如果客戶當月申請繼續使用,則繼續提供服務,按照套外資費計費。
(4)國內流量:超出套餐不足100MB部分,按0.3元/MB收費,100MB-500MB免費;套外流量超過500MB時,仍按上述原則(即每超出500MB收費30元)收費,以此類推。.
(5)最小計費單元為0.0003元/KB,不足1KB部分按1KB計,不足1分錢的按1分錢計收。
(6)與3G流量包、4G升級流量包、4G流量季包/半年包/年包等互斥。
其他業務規則:
(1)月卡套餐為後付費方式,訂購立即生效,首月執行過渡期資費;更改、退訂次月生效;訂購當月套餐月基本費按日計扣(入網當日到月底),費用四舍五入到分;套餐內容(語音、流量)按天折算,向上取整。
(2)季卡、半年卡、年卡為預付費方式,暫不支持國際及港澳臺地區漫遊。在激活時壹次性扣取套餐費。
(3)套餐有效期:季套餐的有效期為90日,半年套餐的有效期為180日,年套餐的有效期為365日。有效期自首話單激活或營業廳開通當日起計算,到期後,套餐內剩余流量不可延期使用。
(4)季、半年、年卡充值/繳費:可通過營業廳、網廳、充值卡等各渠道充值/繳費;預付費用戶充值後余額不可超過5000元。
(5)流量使用扣減優先級:依次為扣減套餐流量、流量卡流量、按標準資費扣減卡內余額。季、半年、年卡嚴格執行OCS控制,主套餐和流量卡充入流量都已用完或過有效期的,余額不足最小計費單元時不允許使用業務。
(6)服務終止(拆機):用戶余額不足(即余額<=0或仍存在余額但不足抵扣欠費)達90天的,對該上網卡終止服務(拆機),終止服務滿90天,對用戶號碼進行回收。在拆機前,用戶可交清欠費,通過充值續約、充入流量等方式恢復使用。
(7)停機保號
a.用戶可辦理停機保號業務,無余額的在辦理時須存入相應金額,辦理停機保號不改變主套餐和流量卡充入流量的有效期,辦理時,受理界面提示營業員提醒用戶在有效期內終止停機保號,以恢復使用卡內流量。
b.套餐到期且流量卡充入的流量使用完畢(或流量卡所充入流量有效期到期)的次日起,如用戶始終沒有續約或使用流量卡充流量,而且出現連續90天無正常業務使用記錄的,默認按停機保號處理,收取停機保號費。
(8)掛失:用戶可辦理掛失業務,掛失不改變主套餐和流量卡充入流量的有效期。
(9)其他業務:按照標準資費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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