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代表國家進行金融調控和管理,是具有國家機構性質的特殊金融機構。壹方面,央行是銀行,但不是壹般銀行,而是特殊銀行。另壹方面,央行是國家機構,但不是壹般的國家機構,而是特殊的國家機構。在這兩種屬性中,銀行屬性是基礎,國家機構屬性是主導。銀行職責和國家職能的結合和調整就是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代表的是知識、信譽和國家貨幣主權,是任何證券、投資、商業和金融機構所不能替代的。有許多壹般的金融機構,但只有壹個PBOC。
擴展數據:
1.中國人民銀行不是普通意義上的銀行,本質上不是商業性的。它是壹個管理部門,從屬於行政機關,並不總是聽政府的,它是獨立的。
二、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相關金融機構的操作規程;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定。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保持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運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管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收集和宏觀經濟分析預測。
(十)組織協調全國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資金監控責任。
(十壹)管理信用行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央行的業務主要以存貸款為主,但方式與壹般金融機構明顯不同。
第壹,央行的存款主要由金融機構的財政存款和準備金存款構成。財政存款是央行代理國庫的結果,純粹是保管。存款準備金和活期存款人的存款是央行集中存款準備金和為票據清算服務的結果,具有監管和服務性質。因此,央行壹般不支付存款利息或支付很低的利息,這是央行自主決定的,不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同時,央行還可以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來增加或減少存款。
第二,在使用資金時,更多的是基於對宏觀經濟形勢的考慮,不存在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問題。而且,央行的很多資金運用都是短期調整。
第三,為了加強其權威性,幫助國內外有關方面了解其金融政策,中央銀行應定期公布其經營狀況和相關信息,而壹般金融機構不需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