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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的處室職責

辦公室

負責全局行政事務和宣傳工作的組織、綜合、協調等工作,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

人事處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幹部管理、教育培訓和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本系統職工專業培訓,崗位培訓和職業教育管理等工作。

法制處(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北京市地方稅務系統各項法律事宜和法規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國際稅務管理合作及其它涉外稅務協調相關工作。

征收管理處

負責貫徹落實《征管法》及《實施細則》,負責稅務登記、帳薄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管理工作,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

計劃會計處

負責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和票證的管理工作。稅務檢查處(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負責稅務檢查及相關工作。

營業稅管理處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企業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稅政協調工作;負責協調稅政綜合工作。

個人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個人所得稅的稅政和征收管理工作。

地方稅管理處

負責車船使用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的征收管理工作。

納稅評估處

負責研究擬訂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負責稅收征收情況的評估,組織重點稅種、重點行業、重大涉稅事項的評估,組織協調稅務函告、約談工作,組織開展納稅人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

檔案處

負責本系統三年以上業務檔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及查閱下作;負責本系統業務檔案工作的指導和檔案人員的培訓工作。

計劃財務處

分管系統預算資金、財務、裝備、基建、固定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及市局機關日常財務核算。

研究室

負責起草向市委、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報送的綜合業務報告、綜合調研報告,起草年度市地稅系統工作報告,起草市局主要領導部分重要講話及文稿,組織、協調、管理市地稅系統調研工作,負責組織研究市地稅系統中長期稅收工作計劃,參與市局領導的重要調研活動,搜集國內、外先進的稅收管理經驗、資料,為領導決策服務。

基層工作處(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責任制的制定、實施和考評工作;負責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殘保金管理處

負責制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工作的有關制度、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組織和協調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代征的相關工作。

其它行政機構

老幹部處分管市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派駐機構

監察處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黨風廉正建設,負責對內部審計及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查、處理工作。2007年為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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