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市的公務員待遇也有壹定的差異,主要與各地區的經濟實力和財政實力有關。
河南省公務員待遇相對較高的地區主要有鄭州市、洛陽市、新鄉市、許昌市、濟源市、安陽市、三門峽市等。這些地區主要分布在豫西和豫北,工業實力還可以。
而河南省東南部的信陽市、周口市、駐馬店市、商丘市、南陽市等地公務員待遇相對較低,當地產業實力較弱。
1.企業發工資有什麽要求?
1.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並由勞動者本人簽收。
2.用人單位在發放工資時要發放工資憑證,嚴防用人單位制作假工資條、部分存折、部分現金,以此少繳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拿經濟補償金。同時也能體現勞動報酬的透明度。以前是以工資條的形式。員工可以憑借工資條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有問題也可以作為證據,在訴訟中也可以作為證據。
3.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勞動者工資。超過30天的延遲構成拖欠。
二、工資支付程序:
1.每月5日前,人事行政部將上月員工考勤及人事變動情況提交執行副總裁審核後交財務部;
2.每月8日前,業務部門將批準後的上月績效考核及績效報告提交財務部;
3.每月10前,財務部會計算出員工上月工資,提交執行副總裁審批;
4.每月15日,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層批準的工資表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和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