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宗室分封制度,實際上是取自蒙古時期對戰爭中俘獲的人口、財產的分配。元代諸王主要是從投下封地領取賦稅收入,並非單純的裂土為王。明太祖繼承元朝舊制而有所損益,明代藩王“列爵而不臨民,分藩而不錫土”(《明史稿》列傳三,諸王)。諸王雖分封各地,擁有爵位,但藩府之外,不領有封地和臣民。由朝廷頒給“宗祿”。除明朝初期分封的寧王、燕王、晉王擁軍防邊外,其余諸王只能掌握少數的護衛軍。在朱元璋看來,分封皇室子孫控馭各地,防止外姓臣僚跋扈,便足以“外衛邊陲,內資夾輔”,使國家固若金湯,算得上長久之計了。
明太祖有子二十六人,長子朱標封皇太子。第九子朱杞及幼子朱楠早亡。其余諸皇子及侄孫壹人先後封為藩王。
壹三七○年分封諸皇子為王:朱樉封在西安,為秦王;朱朱棡封在太原,為晉王;朱棣封在北平,為燕王;朱橚先封吳王,後改封在開封,為周王;朱楨封在武昌,為楚王,朱榑封在青州,為齊王;朱梓封在長沙,為潭王;朱檀封在兗州,為魯王;明太祖侄朱文正之子朱守謙,減親王壹等,封在桂林為靖江王,***九人。受封的藩王每年得祿米萬石,可在藩王府置相傅和官屬,擁有護衛軍少者三千人,多者至壹萬九千人。
壹三七八年第二次分封諸王:朱椿封在成都,為蜀王,朱柏封在荊州為湘王,朱桂先封豫王,後改封在大同為代王,朱楧封在甘州,為肅王,朱植封在廣寧,為遼王,***六人。
壹三九壹年第三次分封:朱栴封在寧夏,為慶王,朱權封在大寧,為寧王,朱楩封在岷州,為岷王,後改雲南,朱橞封在宣府,為谷王,朱松封在開原,為韓王,朱模封在潞州,為沈王,朱楹封在平涼,為安王,朱桱封在南陽,為唐王,朱棟封在安陸,為郢王,朱檥封在洛陽,為伊王,***十人。
明初封建諸王除了內鞏皇權,還要外抗北元(元朝殘余政治勢力)。所以,朱元璋賦予了某些藩王統軍之權,特別是分封在北邊軍事要地的諸王,皆預軍務,故稱“塞王”。晉王、燕王,皆受命指揮邊防大軍,築城屯田,大將軍馮勝及傅友德,都曾受其節制,軍中大事,二王可直接奏聞。寧王受封後,也擁有軍隊,號稱“帶甲八萬、革車六千”。其余諸王中,秦、代、肅、遼、慶、寧、谷、安等王,大體上都分布在東北、北方和西北的壹條邊防線上。他們中間的諸如燕王朱棣等人在長期的軍事活動中得到應有的鍛煉,軍事指揮才能日益提高,而政治野心也隨之萌發。
朱元璋雖然分封諸王,但是,對他們的要求壹直是很嚴格的,他在給次子秦王的分封詔書中指出:“關內之民,自元氏失政,不勝其敝。今吾定天下,又有轉輸之勞,民未休息。爾之國,若宮室已完,其不急之務悉已之。”而後秦王沒有能夠完全達到乃父的目標,因而在死後被朱元璋責備說:“夫何不良於德,竟殞厥身。”朱元璋在萬裏之外對諸王的生活小節也異常關註,晉王朱棡因為責罰廚師不當,朱元璋竟然親自寫信相告:“吾帥群英平亂,不為姑息。獨膳夫徐興祖,事吾二十三年未嘗折辱。怨不在大,小子識之。”嚴父兼君王的壹番關愛之情躍然紙上。所以,諸王盡管權力較大,然而對於朱元璋則敬畏有加,朱元璋作為他們的父親和皇上也自然很難站在另外的角度來考慮諸王對於國家的某種潛在的威脅。
然而,有識之士對此卻是洞若觀火,明初著名能臣卓敬、葉伯巨等就先後上書指出分封的弊端所在。卓敬說:“京師,天下視效。陛下於諸王不早辨等威,而使服飾與太子埒,嫡庶相亂,尊卑無序,何以令天下?”而葉伯巨的論證就更加理論化了。他嚴正的說道:“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數十。城郭宮室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甚者緣間而起,防之無及矣。”而在上書之前,葉伯巨就料到可能會遭到不測,他慨然的對朋友說:“縱無明詔,吾猶將言之,況求言乎?”他還預見封王這件事是“難見而患速。”果然,朱元璋以離間骨肉的罪名下葉伯巨於監獄,而後死於獄中,但是,葉伯巨的遠見在後來得到了充分的證實。
其實,就朱元璋自己而言,他也不是不知道分封的利弊所在,然而由於他地位的特殊,所以,他並沒有把這件事看的如何之大,直到卓敬等人壹再指出後,他也不得不承認“爾言是,朕慮未及此”。可是,他說歸說,並沒有付諸於事實和行動,由於他的拖延不覺,直接導致了諸王的尾大不掉,釀就了靖難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