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對公***汽車、道路旅客運輸車輛、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等專用車輛停放站場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市、區人民政府加強對停車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停車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橫琴新區、經濟功能區管理機構履行區人民政府職責。第四條 市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停車場相關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和規劃條件核實,編制停車專項規劃、制定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協調和平衡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的停車專項規劃,落實並安排停車場用地及建設指標。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編制公***停車場建設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公***停車場建設,督促和引導物業服務人維護物業區域內停車秩序。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監督停車場的使用和管理,組織相關單位運行和養護管理政府投資的公***停車場。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建設停車信息管理平臺,組織停車場信息聯網管理,設置和管理路內停車泊位,指導停車行業協會。
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發展和改革、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稅務、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人民防空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第五條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協助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做好本轄區內機動車停放的管理、停車資源調查和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等開展停車場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第六條 支持引導成立停車行業協會。
停車行業協會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制定停車服務規範和行業自律規範,建立服務質量信譽評價機制,推進停車服務標準化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停車場管理工作。第七條 鼓勵采用新設備、新技術、新方法,促進互聯網與停車管理深度融合,推動停車管理與服務智能化。第八條 市、區人民政府綜合布局各類城市交通設施,實現多種交通方式順暢換乘和無縫銜接,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完善城市公***交通服務體系,增強公眾綠色出行意識,從源頭上減少機動車停放需求。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第九條 市自然資源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確定的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和目標編制停車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納入詳細規劃實施管理。
經批準的停車專項規劃不得擅自變更。因公***利益確需調整的,應當將調整方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後,按照原審批程序報批。
市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在本條例實施之日起三年內向社會公布市級停車專項規劃。第十條 編制停車專項規劃應當遵循以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為主,獨立建設停車場為輔,臨時停車場和路內停車泊位為補充的原則,綜合考慮城市功能分區的區位特征、用地屬性和公***交通發展等狀況,合理測算停車需求,采用差別化的停車供給方式,提高地上地下空間利用效率,使停車場建設和公***交通設置形成有效銜接。
在城市交通樞紐和城市軌道交通換乘站、遊客集散地等可以實現自駕車輛與公***交通換乘的地段,應當規劃配套建設公***停車場,鼓勵和引導駕車人換乘公***交通工具出行。第十壹條 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停車場的用地、點位和建設規模,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和程序進行。第十二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根據停車專項規劃將公***停車場建設納入年度建設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
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年度建設計劃及時制定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具體實施方案。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儲備土地中確定壹定數量的用地用於公***停車場建設。第十三條 公***停車場實行多元化投資建設。
市、區財政部門根據公***停車場建設計劃,安排資金建設公***停車場。
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改造、經營公***停車場,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四條 公***停車場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下列規定的方式供應:
(壹)政府全額投資的公***停車場,是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應;
(二)在工業、商業、旅遊、娛樂等經營性用地內建設公***停車場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供應;
(三)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停車場用地,同壹宗用地公告後只有壹個意向用地者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通過協議方式供應;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供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