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規模納稅人稅收要求:壹般小規模的常規要交稅的稅種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的稅率是3%。季度開普票在九萬以下就免交增值稅超過就全額按稅率交增值稅,比如壹個季度開票是120000那應該交增值稅=120000/1.03*0.03,要是開專票就如實按稅率交稅。
(2).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25%,是根據企業季度利潤來核算的,壹般新註冊的小公司都是小微企業,那小微企業就減免15%的企業所得稅,最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10%。比如企業第壹季度利潤為100000,那麽企業所得稅為100000*10%=10000,要是企業虧損就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2.壹般納稅人的稅收要求:壹般小規模的常規要交稅的稅種是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分行業不同稅率不同,建築業10%,服務業6%,貨物業16%。每個月只要有開票就可以要準備進項的專票進行抵扣增值稅,比如銷售貨物開票200000,那就產生了進貨,可以拿進項專票稅率為16%的187000發票進行抵扣增值稅,最後交增值稅為(200000-187000)/1.16*0.16=1793元。
(2).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25%,是根據企業季度利潤來核算的,壹般新註冊的小公司都是小微企業,那小微企業就減免15%的企業所得稅,最後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10%。比如企業第壹季度利潤為100000,那麽企業所得稅為100000*10%=10000,要是企業虧損就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壹.註冊公司資金多少與交稅有關系嗎?
事實上,公司註冊資本多少與交稅是沒有關系的。註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合營者承諾壹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交稅就是根據國家各種稅法的規定,集體或個人收入按照壹定的比率的把壹部分所得收入繳納給國家。
二.註冊公司的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領取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妳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壹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壹間辦公室。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並到房管局備案。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壹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征函”:聯系壹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壹張“銀行詢征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註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壹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領取執照後,30日內到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壹般的公司都需要辦理2種稅務登記證,即國稅和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時,壹般必須有壹個會計,因為稅務局要求提交的資料其中有壹項是會計資格證和身份證。當然,可以請壹個代理記賬公司代理會計賬務。
10、去銀行開基本戶: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妳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三.註冊好公司之後應該特別註意事項:
(1)不管公司有沒有業務開不開發票都需要做賬報稅;
(2)需要交社保或者要開票繳稅時,應該開通公司基本戶;
(3)為減少成本可以找外面的代理記賬做賬報稅,但是壹定要選擇可靠的公司,企業帳做得好對於之後的壹些政府補助項目都是有幫助的,也助於自己查企業的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