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人簽署的《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3.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關於設立分公司)復印件
4.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提交自有房產的產權證復印件;
提交分公司租賃協議原件及出租房屋的出租人產權證、租賃發票復印件;
5、公司負責人出具的分公司證明文件;
6、總行出資證明
7.分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以上項目未註明復印件的,壹般應當提交原件;
第二步:領取許可證後,到質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分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各壹份。
2.單位公章;
3.單位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第三步:辦理分公司的國地稅登記:
1.稅務登記表壹式三份;
2、《房屋、土地、車船登記表》壹份(提交地稅);
3、分局《稅務人員備案表》壹式兩份;
4.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
5.分支機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壹式兩份;
6.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壹式三份;
7.分公司財務負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稅務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8.生產經營場所的證明材料:
(1)公司自有房產,提供公司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兩份;
(2)租賃房產的,應提供租賃合同復印件兩份、租賃發票復印件、出租人房產證復印件、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9、總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和國、地稅登記證壹式兩份;
10,分公司總公司章程復印件;
11.總行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的決議和撥款證明壹式兩份;
1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切記: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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