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
稅務師資格考試設置《稅法(壹)》、 《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成績滿分為140分。考試成績實行5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5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5個)科目的考試並合格,可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辦理報名手續。考試實施機構按規定的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後,核發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擴展資料: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相關要求規定:
1、考點原則上設在地級以上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者高考定點學校。如確需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須經全國稅務師行業協會批準。考試日期原則上為每年的11月份。
2、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凡參與考試工作(包括命題、審題與組織管理等)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也不得參加或者舉辦與考試內容相關的培訓工作。應考人員參加培訓堅持自願原則。
3、考試實施機構應當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考試工作紀律,切實做好從考試試題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嚴防泄密。
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