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壹條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 54 38+0]160號),單位內部非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為本單位承接建築安裝業務,不征收營業稅。
辦房產證的時候交3%的契稅。
2、企業自建廠房,建成後每年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的征收標準有從價或租金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扣除10%-30%後的殘值;
(2)征收租金的(即出租不動產),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征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比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扣除幅度為30%。
財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如果按照房產殘值評估,年稅率為1.2%;如果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評估,年稅率為12%。
應納房產稅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基於屬性的原始值。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不動產租金收入為基礎。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3.出售自建廠房時,需要繳納以下稅費:
第壹,銷售自建工廠繳納“建築業”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新建房屋並對外銷售的,其自建行為視同提供應稅服務。因此,如果妳想出售妳的工廠,妳應該按照“建築業”的稅目,按照3%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自建行為的計稅依據按照同類項目價格確定。沒有類似項目價格的,按照以下公式核定計稅價值:計稅價值=項目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第二,出售廠房繳納“出售不動產”的營業稅。妳廠對外銷售廠房,屬於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銷售不動產”的應稅行為。因此,“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也應按5%的稅率繳納。計稅依據是妳廠出售工廠向對方收取的總價和價外費用。
第三,按照上述兩次繳納的營業稅,還附加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a、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其中適用稅率是指納稅人所在市區的稅率為7%,縣城、鎮、不在縣城、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的稅率為5%,縣城、鎮、鎮的稅率為1%。
b、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3%
c、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2%
第四,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不動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因此,如果妳廠出售廠房,應當從轉讓廠房的收入中扣除相關項目後的增值額,按照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五,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對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出售廠房所得屬於稅法所列的“財產轉讓所得”。因此,應並入收入總額,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壹樣。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第六,印花稅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