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靈活就業方式不同於傳統的從業人員就業方式,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減除6萬元後的余額和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比如靈活就業人員2021的總收入是1萬元。扣除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後,每年約為1萬元。扣除6萬元費用後,再扣除專項附加費用,如贍養父母費用每年1.2萬元,房租每年1。如有子女教育費用、繼續教育費用、重疾醫療等扣除。,年收入654.38+萬元的靈活就業人員基本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妳的年收入超過654.38+萬元,扣除6萬元的費用後,扣除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專項附加扣除後的余額是要納稅的。對於在職員工來說,由於單位在每月發放工資或獎金時會按照有關規定扣除個人所得稅,所以單位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基本不需要個人申報,只需要每年年終進行計算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七十八條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稅的,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納稅人退稅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核實辦理退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