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方案如下:
如果是自己從未工作過的公司,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的就業信息中點擊該公司,然後點擊右上角的“申訴”,選擇“從未工作過”,將情況反饋給該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調查。後續核查後的相關結果將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的消息提醒反饋給您,敬請關註。
相信大家對普通增值稅發票都會比較熟悉。日常消費、生產和經營活動中都會涉及到。那麽,不同情況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如何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呢?光明米業經濟園的“小蜜蜂”為大家梳理了壹下。
根據不同的主體,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也不同。先來了解壹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6號,2017)。
無需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16號)第壹條規定,開具給個人的普通發票無需填寫買方納稅人識別號;
2、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沒有納稅人識別號,不屬於企業,發票上可以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3.買方是外國客戶,所以公告號16不適用,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