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看單人勞務月收入。以某網絡名人機構為例,大部分網絡收入月收入基本在10w以內。雖然平臺從網絡名人身上扣除了壹定的手續費,但是平臺實際會為網絡名人申報多少稅呢?可惜是在1.5%以內,甚至更低,關鍵是合規。這是怎麽做到的?
就A公司而言,我們可以把網絡名人帶來的這些服務視為壹個整體項目。如果我們每個人需要支付10的網絡名人工資* * * 10w,該怎麽辦?目前某個稅窪地有壹個靈活就業平臺,主體公司A將整個項目打包到靈活就業平臺,需要將需要支付給網絡名人的工資全部支付給平臺,主體公司A和網絡名人中的這些勞動關系會轉移到這個靈活就業平臺和網絡名人中的這些勞動關系,靈活就業平臺向網絡名人支付勞務費。
那麽靈活就業平臺和網絡名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如何體現呢?剛才提到,主公司已經將整個項目外包給了靈活就業平臺,所以這個平臺可以在自己的平臺上為這些網絡名人發布具體的任務,由網絡名人認領並完成,所以靈活就業平臺和網絡名人之間的勞動關系成立,但網絡名人仍然可以使用主公司的名義進行對外工作,因為它是項目的發布者,允許這些網絡名人使用。
也許妳有另壹個問題,這只是轉移到勞動關系,所以妳可以節省稅收?可以,因為這個靈活就業平臺位於稅收窪地,當地政府給予了他壹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每個在他平臺工作的勞動者都做了臨時的生產經營稅合並,稅率在1.5%以內,有個人納稅證明,不與本人工資收入和其他公司勞務收入合並,操作方便靈活。主公司這個月有十個人需要交勞務費,所以添加十個人的用工信息非常方便,不需要註冊公司什麽的,隨時可以用。這種方式針對的是多人的人力成本,壹個月成本不到10w,非常適用,合規,無風險。
2.那麽,如果我們的人力成本比較高,如何規劃,比如每個月40-50萬,甚至更高?這時候我們可以選擇在稅收窪地成立個人獨資企業。2020年減稅政策實施後,今年實際稅率在3.12%以下,還是比較劃算的,屬於把我們的勞動收入轉為生產經營。
3.還有壹種方式是以自然人為代理人,地稅局直接核定個人的個稅,稅率比較低,稅率不到3%。這種方式的好處是簡單,工作日可以隨時打開,但是這裏面涉及到壹個問題。主公司能以自然人的這種方式接受大面額嗎?後來稅務局可能會問,為什麽幾百萬的合作需要和壹個人在壹起?當然,如果主營公司本身足夠大,被關註的概率很小,可以忽略不計。
分享幾種市面上常見的勞務稅籌劃方式。稅率基本在3%左右,主營公司可以再抵扣。實際成本更低,供妳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