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註銷時,先去國稅所註銷國稅,再持國稅註銷單去工商註銷營業執照。公司的註銷流程如下: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經投資方股東批準;
3.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
4.成立清算組,對資產進行清算,公告並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註銷;
6、海關、財政和統計部門辦理註銷審批;
7.外匯登記證在外幣、人民幣購匯註銷後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註銷;
8.註銷工商營業執照;
9.取消銀行賬戶。
按照以下步驟對公司進行註銷清算後,可以進行註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公司應當自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2.依法公告和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登記債權。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3.清算組接管了公司並開始清算。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清算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清償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
4.清算組應當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其中: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按照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7.制作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後,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壹百八十二條請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在將對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體股東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7條申請破產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