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可以提高稅源監控水平,促進稅收增長。實行綜合治稅,可以有效解決稅源不清、監控不力、稅基不清的問題,打破“死征死收”的稅收困境,加強社會經濟各方面的戶籍管理和稅收監控,直接增加稅收收入。
(二)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可以促進稅收征管不斷延伸,對稅收征管質量起到監督作用。社會綜合治稅的深入開展,可以帶動稅收征管向多稅種、多行業和稅收征管真空地帶延伸,實現稅收管理方式由廣度向深度、由粗放向精細的轉變,促進稅收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
(3)實施社會綜合治稅,可以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改善稅收管理環境。社會綜合治稅的實施,提高了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認識,增強了公民對稅收法治的理解,打破了稅收工作“獨角戲”的局面,形成了社會各部門協同管理“合唱”的良好氛圍,促進了稅收秩序和經濟秩序的好轉,促進了全市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實行社會綜合治稅,可以與政府部門的工作緊密聯系,實現政府信息交流、* *享受和互動。社會綜合稅收管理網絡系統的建立,可以打破政府各部門各自為政的傳統政府管理模式,將政府信息納入統壹的管理平臺,為政府決策提供海量信息和重要參考,也為政府更好地服務社會提供了綜合信息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