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稅港的非稅特征:避稅港之所以對跨國投資者具有巨大的吸引力,除了無稅(所得稅等直接稅)或低稅以外,還具有其他壹些有利條件。比如,有嚴格的銀行保密法、銀行業發達、政局穩定、通信和交通便利等等。避稅地的這些有利條件實際上正是避稅地所具有的壹些非稅特征。只有具備了這些特征才能使避稅港真正成為跨國投資者的避稅“天堂”。
1、政治和社會穩定,吸引跨國公司投資。
目前,世界上壹些著名的避稅地多是壹些小國或半自治區,它們的政局都較穩定,其中許多國家和地區沒有軍隊,壹般認為這位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政局穩定奠定了基礎(政變和內戰的可能性極小)。相反,過去亞洲著名的避稅地黎巴嫩(黎巴嫩實行單壹的地域管轄權,並對控股公司和離岸公司免稅;貝魯特曾壹度成為在中東經營的跨國公司的銀行和金融中心),由於後來戰火不斷,許多跨國公司從黎巴嫩撤走,從而喪失了避稅地的地位。
2、交通和通信便利是避稅地應具備的“硬件”之壹。
目前,大多數成功實行了避稅地政策的國家和地區都重視這壹條件。從避稅地在全球的分布情況不難看出,壹些重要的或著名的避稅地與主要的資本輸出國在地理位置上都很接近,這就為避稅地吸引跨國公司前來投資創造了便利條件。另外,避稅地與主要投資國的交通壹般也很發達。例如,百慕大群島距離美國的紐約只有1247公裏,從百慕大群島到紐約每隔2小時就有壹個航班,飛行時間不到2個小時;開曼群島到美國的邁阿密飛行時間僅為1個小時,每天都有幾個航班;澤西島和根西島到倫敦的飛行時間也僅有1個小時。另外,避稅地的通信也都十分發達,各地基本上都能打國際直撥電話。交通不便使壹個國家無法成為避稅地的例子有很多。
3、銀行保密制度嚴格。
跨國公司集團利用避稅地避稅主要是人為地將公司集團的利潤從高稅國的關聯公司轉移到避稅地的基地公司(basecompany),這無疑會損害高稅國的稅收利益,所以高稅國對本國公司向境外轉移利潤的問題會十分關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避稅地沒有銀行為客戶存款嚴格保密的法律或制度,跨國公司向避稅地轉移資金的行為就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高稅國的反避稅措施也就比較容易受到成效。為了吸引避稅公司,避稅地國家或地區壹般都很重視銀行的保密問題。有的制定了銀行保密法,對銀行職員的泄密行為要給與嚴懲。有些避稅地(如荷屬安地列斯、百慕大群島、中國香港等)雖然沒有制定銀行保密法,但根據本地的其他法律規定,銀行業不能向他人泄露客戶的情況,除非有法院的命令。由於壹些無稅或低稅的純避稅地壹般都沒有國際稅收協定,所以發達國家的稅務部門也無法通過稅收情報交換這壹渠道取得避稅地方面的有關信息。不過,迫於發達國家的巨大壓力,壹些避稅港已開始與發達國家簽訂稅收情報交換協定。例如,2001年11月27日,開曼群島與美國、應該簽訂了稅收情報交換協議,該協議於2004年1月生效。
4、對匯出資金不進行限制
跨國公司利用避稅地進行國際避稅經常要與避稅地的基地公司之間調出調入資金,這就要求避稅地政府對跨國公司的資金調出不能加以限制。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主要避稅地基本都屬於這種情況。比如,開曼群島、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巴拿馬、瑞士、盧森堡、海峽群島、馬恩島、列支敦士登、中國香港、瑙魯、瓦努阿圖等。其中壹些避稅地並沒有本地的貨幣,二是以發達國家的貨幣作為自己的流通貨幣。例如,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都以美元作為流通貨幣;列支敦士登以瑞士法郎作為流通貨幣;瑙魯則以澳大利亞元作為自己的流通貨幣。二是雖然實行外匯管制,但這種外匯管制不適用於非本地居民組建的公司。百慕大群島、荷屬安第列斯、巴哈馬等就屬於這類避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