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稅務檢查的會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關於發布《增值稅日常檢查辦法》的通知;
“增值稅支票賬戶調整法”,對增值稅支票後的賬戶調整,應設置“應交稅金-增值稅支票調整”專用賬戶。經檢查,應減少賬面進項稅額或增加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凡經檢查,應增加賬面進項稅額或減少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的,應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所有對賬項目入賬後,本科目余額應進行結算處理:
1.如果余額被借記,它將被視為進項稅。根據借方余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
2.如果余額在貸方,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沒有余額,根據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3.如果本科目余額在貸方,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余額等於或大於本科目貸方余額,則應根據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4.如果本科目余額在貸方,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余額小於本科目貸方余額,則應沖減這兩個科目的余額,其差額應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
稅務檢查後的企業對賬明細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日常檢查辦法》,稅務機關檢查增值稅繳納情況後,凡涉及涉稅賬戶調整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設立“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專用賬戶。經檢查,應減少賬面進項稅額或增加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凡經檢查,應增加賬面進項稅額或減少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的,應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所有對賬項目入賬後,應對本科目余額進行結算處理。處理後,此帳戶中沒有余額。
綜上所述,按照流程來還往年的增值稅就行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預繳、緩征或者攤派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