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實審計金額範圍的意思為與實際的審計金額不相符合。審計範圍是指針對特定審計對象所開展的審計實踐活動在空間上所達到的廣度。在原有審計中,審計範圍要依據不同的審計對象和審計目標來確定。總的來看,審計範圍較狹窄,封閉。
審計人員依據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結果確定審計範圍,壹般規律主要有以下幾點:
1、將綜合性評價所認定的失去控制和控制薄弱的業務系統或業務環節,包括健全性評價認為審計檢查監管成果不全或項目結論不明確的,以及符合性評價認為不執行或執行不力的系統和環節,列入審計範圍。
2、將特定時間內未得到良好控制的業務系統和業務環節,列入審計範圍。
3、固有風險較大的經濟業務。
擴展資料:
不實審計金額範圍的具體案例:
如審計查出2900億問題金額:
李金華在會議上說,今年1至11月,全國***審計9.1萬個單位,查出各類違法違規問題金額2900多億元,揭示損失浪費問題金額150多億元。
通過審計,已上交財政、減少財政撥款和補貼等170億元。全國***對2.2萬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了審計,196名領導幹部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處理,***向紀檢司法機關移送各類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370多件。
李金華說,2006年審計署確定的四項工作重點是:加強預算執行審計、加強對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加強對商業銀行基層分支機構的審計、繼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
李金華說,2006年,審計署將繼續對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和預算資金管理情況以及對中央50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並做好對25個中央部門的決算審簽工作。
對審計中發現的虛假預算、挪用、重大損失浪費等重大問題,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對預算管理不夠規範、財政財務管理不夠嚴格等壹般的違規問題,要幫助和促進相關部門通過自行糾正,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明年,審計署將主要安排五個方面的審計和審計調查:
壹是重大的投資項目,如三峽樞紐工程、三峽庫區移民資金、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以及北京奧組委財務收支和比賽場館建設情況;
二是部分省管理使用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情況;
三是部分已完工並進入還本期、還債負擔較重的項目;四是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部分城市住房公積金和部分高速公路收費情況;五是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的管理情況。
人民網-今年審計查出2900億問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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