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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國庫支付中心是幹什麽的啊

壹、辦理財政支付業務。根據國庫科批復的預算單位用款計劃,接受並審核預算;

二、單位的直接支付申請,及時辦理單位財政直接支付業務;

三、監督代理銀行辦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業務;

四、管理和使用國庫單壹賬戶體系有關賬戶;負責辦理財政零余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的開設、變更和撤銷等事宜;

五、管理各預算單位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預留印鑒卡;

六、接收國庫科核批的部門用款計劃,監控單位預算指標與用款計劃余額;

七、核算國庫集中支付的執行情況。具體負責財政零余額賬戶和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明細賬的核算,定期與國庫科、代理銀行、預算單位對帳;

八、管理國庫支付信息,匯總並及時向有關業務科室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九、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手續撥付資金,並進行會計核算等管理工作;

十、積極推進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強對各項財政資金的管理,及時掌握資金動態,確保資金運行安全。

擴展資料

財政部國庫支付中心業務上由國庫司負責指導,是財政部門審核、監督財政資金收付工作的延伸。主要任務是:配合國庫司建立和完善國庫單壹賬戶體系,從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後財政資金的審核、支付和會計核算工作,監管非稅收入收繳,承擔財政支付機構和收付系統內部的監督檢查、系統維護及國債發行與兌付的管理業務。

在計劃經濟的條件下,它的管理雖然也強調分級管理,但地方財政權利和權力都很小,主要是集中在中央財政。因此,預算中心能否即時收繳入庫,涉及到財政預算計劃能否按時完成的問題,而對按計劃下撥則不如對收繳重視,所以經常出現"財政擠銀行"的問題。

對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壹開始是不允許有預算外資金從國庫流出的,後來雖然放開壹些,但還基本上是"大壹統"的管理模式。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經濟形勢和擴權讓利的發展,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采取了"分竈吃飯"的辦法,才改變了"大壹統"的管理模式,從而擴大了地方人民政府的權力和權利。之後,又隨著"費改稅"和稅制的進壹步改革,中央和地方主要以稅種來劃分各自的收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國庫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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