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有什麽區別

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有什麽區別

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的區別是:

壹、名稱不同:

1、參公單位的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2、機關單位壹般指黨政及司法機關

二、本質不同

參公單位是事業單位,機關單位是行政單位

事業單位是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法規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壹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從目前情況來看,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征:壹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

行政單位是工資薪水由國家財政發放,行使管理國家職能,三者缺壹不可。

1.參公單位和機關單位的聯系:

參公人員錄用、考核、晉級、工資待遇、福利與本地區公務員基本相同,享受《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約束。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壹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2.行政編制的單位舉例如外交部、稅務局、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多為行政編制,屬於公務員招錄單位。

參照管理單位主要有氣象局、國家統計局、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地震局、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

兩者皆有:有的單位招錄會同時招行政編和參照管理單位,如2014年國家公務員招錄,公安部、水利部、財政部、農業部等,既有行政編制的公務員,也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根據具體的工作來定。

參考資料:

中國人大-《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 上一篇:財務公司零申報費
  • 下一篇:廠房的建設需要註意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