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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保險金是多少?

什麽是剩余保險金?我應該如何付款?

根據規定,企業應當承擔社會義務,安排殘疾人就業。對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企業,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殘疾人聯合會統籌安排,保障殘疾人就業。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壹般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您可以登錄當地稅務機關的網站,按照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計算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殘保金是什麽意思?

剩余保險金

【名詞解釋】:

殘保基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國家努力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平等承擔社會責任,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按壹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收,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相關政策法規]:

關於實施《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的通知(2006年7月24日)

為推進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承擔社會責任,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本市近日出臺《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鄭經發〔2006〕18號)。重申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1994號令10)的規定,即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按不低於本單位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按照實際差額和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收,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現為貫徹落實《北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繳管理辦法》,就用人單位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是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

各用人單位應在年度審核期內,憑《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表》(可從北京市殘聯bdpf網站和市地稅局tax861.gov下載或向市、區(縣)、地稅機關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索取)和本單位2005年度職工總數證明,向其註冊地的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北京西站地區的單位向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申報。

二、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申報時還應持有以下材料。

1.北京市殘疾人登記表(同上);

2.殘疾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4.殘疾職工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機關事業單位持同級人事部門證明);

5.上壹年6月和2月殘疾職工的原始工資表;

6.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原件(北京市社會保險基數申報表)。

三、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或超過規定比例的單位,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4.未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按照現行征收標準(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的60%)核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數額,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應該安排殘疾...> & gt

什麽是社保殘保基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當地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和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繳納的殘疾人就業專項資金。

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差額全額收取保障金;差額不足壹人的,按照差額比例計算支付。雇主安排壹名盲人為2人。

應繳保障金=(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 1.5%(上海為1.6%)-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剩余保險金有什麽用?

指為了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發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平等承擔社會責任,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應當按壹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收,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問壹下交殘保金需要什麽材料?

步驟如下:1。先去當地殘聯核實妳應得的殘保金數額,再去當地主管地稅機關繳納。2.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復印件,單位工資表。3.公式:殘保金額=(上年度職工人數*1.5%-上年度本名單實際安置殘疾人數)*上年度朝陽區社會工資。

我們公司負責幫妳全程,快捷高效。,妳沒有煩惱。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比例是多少?

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差額全額收取保障金;差額不足壹人的,按照差額比例計算支付。以兩人為單位安排壹名盲人。

應繳保障金=(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1.5%-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北京市殘疾人保障金征收標準:應繳保障金=(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1.7%-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60%。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繳納方式

殘保金的繳納方式為:應繳納殘保金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殘保金申請被批準後15個工作日內,到開戶銀行提款或從其他銀行現金繳納。壹般繳款書(收據)有兩種獲取方式。首先,用人單位將材料提交給殘保金審核機構。審核通過後,殘保基金審核機構根據《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確認書》核定的金額當場打印通用繳款書(收據)。二、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代殘險系統申報和審核殘險時,可提前到殘險審核機構領取空白的“壹般繳款書(收據)”。審批通過後,使用殘保費收取系統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如果打印不方便,也可以手工填寫。註:1。壹般付款書(收據)壹式四份。2.使用地稅殘金征收系統自行打印的用人單位,必須使用針式打印機打印從殘金審核機構領取的空白《壹般繳款書(收據)》。

剩余保險金記入管理費是什麽明細賬戶?

管理費用-其他

什麽樣的企業要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殘疾人比例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年度差額和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繳納的殘疾人就業專項資金。

占工資總額的比例是多少?

各省區經濟條件不同,征收的公式和標準也不同。

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差額全額收取保障金;差額不足壹人的,按照差額比例計算支付。雇主安排壹名盲人為2人。

應繳保障金=(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1.5%-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在職職工總數按照用人單位年平均職工人數核定,或者參照人事、勞動、統計等相關職能部門提供的人數核定。

如果是經營虧損,要開虧損證明可以申請豁免。

建議妳去當地殘聯就業中心或者地稅部門咨詢,也可以去當地殘聯網站了解壹下。祝妳好運!!!

我必須支付剩余保險金嗎?

為進壹步促進殘疾人就業,根據市殘聯、市財政局、市地稅局《關於調整我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的通知》(永殘聯201368號,以下簡稱68號文件),從2014 1起,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按新標準執行。

新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為:目前按照每人每月12元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標準收取的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暫不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從2014年至2016年逐年提高4元,即從2014年至65438年2015年6月至2015年6月(征收期從2015年2月開始),征收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0元;2016,65438年10月起(征收期從2016年2月開始),征收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4元。

其他用人單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仍為每人每月24元。第壹,殘保金的計算,傷殘和失能是不壹樣的。1.未安置的殘疾職工計算公式:繳費基數* 1.5% =應繳納殘保金;2.已安置(或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殘疾職工的計算公式:繳費基數*(1.5%-已安置的殘疾職工人數/在職職工總數)=應繳納殘保金(如為負數,則申報為零)。二。殘疾人優惠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第五條,月平均實際安置殘疾人比例低於25%(不含25%)但高於1.5%(含1.5%)的,實際安置。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即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可按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加100%扣除。單位實際支付給殘疾人的工資超過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可以扣除,超過本年度及以後年度的部分不得扣除。虧損單位不適用上述加計工資扣除應納稅所得額的方法。單位在執行上述工資扣除應納稅所得額辦法的同時,可享受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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