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持證壹路“暢通”
《辦法》規定,殘疾人持殘疾人證進入旅遊景區旅遊的,免收門票,視力、智力殘疾人和壹級二級肢體殘疾人的壹名陪護人員免收門票。影劇院等娛樂場所在國家法定節日、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也應對殘疾人免費開放。
持殘疾人證的殘疾人還能免費乘坐城市市區公***交通工具,並且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及導盲犬,準予免費攜帶。公***停車場應當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位,並免收停車費用。此外,《辦法》還在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對保障殘疾人權益進行了規定。
經費要列入地方財政預算
據省殘聯副理事長黃建新介紹,目前省殘聯正在就《辦法》的具體實施,和民政、財政等有關部門進行協商。
不過,為確保《辦法》順利實施,《辦法》已經比較明確地規定了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協調、督促、檢查《殘疾人保障法》和本《辦法》的貫徹實施。其中還專門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