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廁所沈屍案被關押近12年後無罪:和申訴代理人王誓要在華亭外申訴。受訪者提供照片。“我很開心。”當天下午,李建功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仍然非常激動。獲釋後,他見到了父母和其他親戚,並“談了很多”。李建功說,與建監獄前相比,庫爾勒建了許多建築,拓寬了道路。12年後再見到這座城市,感覺很奇怪。
提及自己12的監獄工作經歷,李建功向澎湃新聞透露,將申請國家賠償,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至於更長遠的人生規劃,李建功說他暫時沒有計劃。“我50多歲了,老了,腿腳不舒服,行動不便。在外面找不到工作。只有呆在家裏。”李建功說接下來,他會在家好好休息。
根據無罪判決,王世華申請排除非法證據,排除了偵查階段李建功供述形成的17份訊問筆錄,審查起訴階段形成的2份訊問筆錄,偵查階段證人李娟形成的5份訊問筆錄。案卷中有證據證明該證據是非法收集的,應當排除。公訴機關在取得上述證據後,同意辯護人提出的非法證據排除申請,認為上述證據非法,應予排除。
法院認為,本案的起因、動機、目的、現場、工具等關鍵證據均被駁回,起訴書指控李建功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公訴機關出庭,公訴意見認為本案不符合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